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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產業司職能對接能源局
北京記者 聞潔
本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在即將公布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下稱“發改委”)“三定”方案中,發改委將設新三司局,即產業協調司、經濟運行協調司、基礎產業司。
相比其他新添設司局,發改委上述三司均由原有相應司局“轉變”而來——即發改委原工業司、產業司、經濟運行局和交通運輸司。
未來與國家能源局在業務進行“協調”的司局是“基礎產業司”, 前身為交通運輸司。發改委與能源局職能劃分也漸明晰。
宏觀管理定位
此輪機構改革對發改委提出的要求是“減少微觀管理、加強宏觀管理職能”。發改委機構調整的重點是,與新設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稱工信部)和國家能源局(下稱能源局)劃分和厘清職能。
工業司、產業司、經濟運行局在“調出”大部分職能后,與工信部厘清職能定位——前者回歸宏觀管理、后者履行工業等行業管理職能。這三個局在發改委司局設置中取消,沒有被“調出”的職能組建為新的兩個司局,即產業協調司和經濟運行協調司。
據上述人士透露,按發改委“三定”方案,發改委原產業司除“服務業”職能留存外,其余職能(產業司共有7個處室,包括綜合處,產業發展處,產業結構處,產業組織處,產業協調一處,產業協調二處,服務業發展處)“調出”,相應職能劃入工信部。
同時,工業司大部分職能和經濟運行局一半職能也歸入工信部。
“協調兩字突出了發改委宏觀管理定位。”上述權威人士分析,發改委新設司局職能定位在“協調”各方力量,重點關注宏觀經濟管理。
相比工業司、產業司、經濟運行局的大幅度調整,發改委交通運輸司進行了微調。但這個微調卻頗引人注意。
交通運輸司的職能中加入了“能源管理”職能,改名為“基礎產業司”。
目前交通運輸司主要職能是,制定“交通運輸”規劃、政策、審核相關重大建設項目,內設綜合處,鐵道處,民航處,交通處。
“能源局歸發改委管理,需要有具體業務對接部門。”一位發改委內部人士表示,能源局具體業務與基礎產業司“協調”,如能源局按其職能提交給發改委的各種能源政策建議或規劃,由該司負責對接。
能源管理雙“協調”
從目前職能劃分看,未來能源管理方面將會呈現出“雙協調”局面。
鑒于之前我國能源管理機構設置薄弱而分散的情況,能源局以建局的形式,履行統一管理的職能。然而,由于能源局歸屬發改委管理,其職能發揮還需要和發改委相關司局進行充分的協調和溝通。
“一些與能源密切相關的熱點內容,仍留在發改委相應司局中。”一位接近發改委的專家說。如能源價格調整歸屬發改委價格司;國務院重點部署的“十一五”能耗考核的相關職能留在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再如,新設的基礎產業司在能源規劃、戰略、政策提出等方面具有職能。
上述專家分析,能源局建制更多體現在能源行業的管理集中,如石油、煤炭、電力等行業管理范疇都歸于能源局管理。
但能源局也有更大范圍的能源管理職能。從已經公布的能源局“三定”方案中看出,有關能源領域的政策、價格調整,規劃制定、能源體制改革等方面,發改委要征求能源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