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南京訊 上海茂盛集團董事長、“公路大王”劉根山已經于7月中旬被浙江省檢察院正式批捕。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其被批捕的罪名仍然是涉嫌抽逃注冊資本金。目前,劉根山仍被關押在浙江省看守所,且不許取保候審,尚未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據悉,劉根山案由中紀委直接督辦,浙江省內公路問題已經基本查實,主要為甬金高速紹興段項目公司的低價轉讓與1.5億元注冊資本金抽逃導致1411余萬元的利息損失。抽逃注冊資本金并非重罪,最高刑期為五年。
劉根山的“公路騰挪”術亦直接導致了時任紹興市交通局局長蔡繼東和副局長張來興的落網。《西安晚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