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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謝聞麒 丁冰 北京報道
保監會將新設稽查局,逐步擴大派駐監管組試點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昨日在全國保險監管會議上指出,對于快速發展中出現償付能力階段性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通過限制業務規模、加強分化、優化業務結構等措施改善償付能力,以及通過上市、增資擴股、發行次級債等方式籌集資本金,緩解償付能力不足的壓力。
據保監會初步測算,截至6月底,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個別公司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吳定富指出,行業償付能力總體水平下降,除了受股市走低影響外,關鍵原因在于部分公司發展模式粗放,產品結構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強甚至長期虧損,主要依賴股東增資或發行次級債維持償付能力。同時,部分公司的治理結構存在缺陷,沒有建立有效的內部風險管理機制,經營中的短期行為比較突出。
吳定富要求,對于償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的I類保險公司,要加強償付能力狀況變化趨勢的預測;對于改善償付能力不積極、措施不力,造成償付能力長期不足的公司,采取限制業務、限制分支機構批設、限制向股東分紅、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資金運用渠道等方式,責令改善償付能力;對于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甚至影響正常運轉的公司,要加大監控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分支機構現金流的監控,以及費率執行情況和數據真實性的監督檢查;對個別現金流困難的公司,要制定風險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吳定富表示,下一階段要以車險市場為抓手,規范產險市場秩序,以整頓銷售誤導為切入點規范壽險市場秩序,依法嚴肅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據介紹,在機構設置上,保監會將設立稽查局和培訓中心。稽查局主要負責組織實施保險業綜合性檢查和違法違規案件立案查辦等工作。同時,將設立稽查委員會、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教育培訓委員會四個非常設機構,以加強部門協調,強化執行力。此外,保監會將研究探索保險公司法人機構屬地化監管問題,逐步擴大派駐監管組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