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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聯合推出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 05:05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盧錚 國家外匯管理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昨日聯合發布《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以加強對出口交易與收結匯真實性和一致性的審核。根據《辦法》,將通過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進行出口電子數據等聯網核查。該核查系統將于今年7月14日起在中國電子口岸試運行,8月4日起正式運行。 《辦法》將于7月14日起正式實施。分析人士指出,此舉表明相關部門將合力加強貿易收結匯和貿易信貸管理,防范熱錢通過貿易項下乘虛而入。 《辦法》規定,企業出口收匯,應當先進入銀行直接以該企業名義開立的出口收匯待核查賬戶。出口收匯進入待核查賬戶后,需要結匯或者劃出的,企業應當如實填寫《出口收匯說明》,連同中國電子口岸操作員IC卡,一并提交銀行辦理。 國家外匯局表示,待核查賬戶收入范圍限于企業出口收匯。待核查賬戶支出須經銀行聯網核查后方可辦理,其支出范圍包括經銀行聯網核查后結匯、劃入該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以及經外匯局批準的退匯等其他外匯支出。待核查賬戶之間不得劃轉。賬戶余額按活期存款計息。(下轉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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