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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稱惡意串通損害國有資產權益的交易無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 21:49 新華網
企業國有資產法草案明確惡意串通損害國有資產權益的交易無效 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記者周婷玉、陳菲)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開始審議的企業國有資產法草案增加條款,明確規定“在涉及關聯方交易、國有資產轉讓等交易活動中,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有資產權益的,該交易行為無效。” 在初次審議法律草案時,有些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提出,在國家出資企業與關聯方的交易以及國有資產轉讓等活動中,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有資產權益的行為,應明確規定為無效,以防止國有資產損失。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研究,建議增加相關規定。 企業國有資產法草案還規定,國家出資企業的關聯方不得利用與國家出資企業之間的交易,謀取不當利益,損害國家出資企業利益。 關聯方是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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