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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稅收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16:13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2006-08-23郭瑞軒 全面實施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要求,規范機構設置,合理界定管理職能,優化業務流程,正確處理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的關系,加強業務銜接,把各項管理措施統籌納入征管工作的總體格局中,創造性地抓好落實,努力實現執法規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會滿意的征管目標。 要明確管理職能,理順管理關系。目前,根據不同的管理要求,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大致分為兩種形式。第一種,市(地)以上稅務局以稅種管理與征管職能劃分相結合來設置內部管理機構,實行綜合管理和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國家稅務總局機關既有按稅種設置的專業管理部門如流轉稅司、所得稅司,也有按稅收管理職能設置的綜合管理部門如政策法規司、征管司,法規司和征管司主要是做稅政和征管的綜合管理工作,有關專業司主要從事相關稅種的稅政管理和征管工作。省局、市(地)局的內部機構設置大體上和總局相似,但其專業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在加強征管。第二種,縣(區)局以征管職能的劃分來設置機構,實行綜合管理的方式。其內部機構按照方便納稅人、一個口子對納稅人的原則,根據稅收征管主要業務流程包括稅款征收、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等方面來設置,而不是按照分稅種管理的方式來設置,這樣的組織機構和人力資源配置,有利于加強稅收征管,有利于方便納稅人。 要搞好業務銜接,履行管理職責。稅收征管工作包括稅款征收、稅源管理、稅務稽查和法律救濟等內容,做好稅收征管工作,不僅要搞好稅款征收工作,更重要的是認真落實管理制度、職責,搞好業務銜接,大力加強稅源管理,提高征管水平。市(地)以上稅務機關要加強內部各管理環節的銜接和配合,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在加強管理的總體要求下通盤考慮各項管理措施。政策法規部門負責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制的綜合工作,并對稅收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流轉稅、所得稅等專業管理部門分稅種研究具體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單一稅種的政策調整,以專業管理部門為主,政策法規部門配合;涉及到兩個稅種以上的稅收政策調整,由政策法規部門牽頭,專業管理部門配合;所有稅收政策法規的出臺,必須由政策法規部門最終審核把關。征管部門負責征收管理的綜合工作,流轉稅、所得稅等專業管理部門則應按照稅收征管的總體要求分稅種研究具體征管特點及辦法。縣(區)局及稅務分局、稅務所是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基層征管單位,要認真貫徹上級稅務機關的各項要求,融會貫通地抓好落實。要進一步強化綜合管理意識,善于把上級的各種征管要求、方法統籌應用到稅款征收、稅源管理和稅務稽查工作中,一個口子面向納稅人開展管理和服務。受理申報納稅、稅法咨詢、發售發票或其他涉稅事項,統一在辦稅服務廳辦理。找納稅人了解情況,進行稅源管理各項工作,統一由稅源管理部門辦理,有案子則通過稽查局稽查。這樣可避免多個部門對納稅人,防止重復檢查,切實方便納稅人。對于上級下發的各種稅政和征管文件,要綜合運用到對具體納稅人管理和具體辦稅事務上,注意統籌兼顧,確保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并在實施管理時注意盡可能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市(地)以上稅稅務機關內設機構的職責分工與基層稅務機關的職責分工不同,這就要求處理好條條塊塊的關系。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工作部署和指導,必須考慮到兩者在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上的不同,要多考慮基層的管理狀態和實際操作,發文件、布置工作一定要注意部門的協調,防止“打架”、“撞車”,要切實便于基層的實際管理與操作。下級稅務機關要不斷提高執行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及時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對實行企業所得稅匯總繳納的跨地區大企業的管理,總局要加強督導,會同總部所在地稅務局加強管理,各地稅務局要搞好對當地分支機構的監管,實行在總局和省局組織指導下全國聯動的管理辦法,提高稅源管理水平。在反避稅工作中,總局、省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并有重點地組織對避稅嫌疑大戶的跨地區聯查;各地稅務機關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反避稅的工作合力。要密切國、地稅局之間的協作,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及時交流溝通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建立信息交換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增強工作實效。要加強日常征管工作的協作,包括聯合加強稅務登記管理,聯合核定個體稅額,加強稅務檢查協調,對納稅人欠繳稅款實行聯合公告等。特別要加強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的溝通協調,建立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定期聯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共同做好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要積極推進稅務部門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與財政、工商、公安、海關、銀行、社保、城建、交通、外匯管理等部門的配合,大力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協稅護稅工作。不斷拓寬與相關部門的數據交換與互聯互通渠道,為加強稅源管理提供依據。通過落實各方面協調配合措施,形成協調運轉的管理機制,不斷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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