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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珠寶大王謝瑞麟昨日被判串謀詐騙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 04:36 每日經濟新聞
李凌霞 每日經濟新聞 2005年,香港珠寶大王、謝瑞麟珠寶前任主席謝瑞麟因涉嫌提供非法回傭、盜竊公司資金及詐騙稅務局等,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控,在當時的香港珠寶界引發“地震”。時隔3年后,謝瑞麟案昨日終于有了新進展。昨日上午9點半,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再次對 “謝瑞麟案”進行審判,法官鮑理賢最終對該案做出判決。據了解,涉案5名被告涉嫌串謀向旅行社職員提供非法回傭共1.7億港元、盜竊公司資金及詐騙稅務局等,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據香港廉政公署提供的資料,該5名被告包括72歲的謝瑞麟,其為謝瑞麟珠寶的前任主席;謝瑞麟珠寶主席謝達峰(40歲);謝瑞麟珠寶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鐘婉玲(46歲);謝瑞麟 珠 寶 副 主 席 兼 行 政 總 裁Weerdenburg(49歲);及謝瑞麟珠寶業務推廣總經理王庭芳(52歲)。 謝瑞麟珠寶是香港上市公司謝瑞麟珠寶 (國際)有限公司(00417.HK)的附屬公司。 上述被告被裁定共有8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兩項串謀偽造賬目、3項串謀盜竊及1項串謀詐騙稅務局。 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向記者表示,如果罪名成立,謝瑞麟等將面臨7年的牢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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