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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經適房稅收優惠政策出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01:50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今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對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以及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有關稅收政策作出具體規定。 通知規定,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通知還指出,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一定比例免征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通知說,對個人購買經適房、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以及住房租賃等作出了具體的優惠政策。 (李延霞王宇)【據新華社北京1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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