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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資源稅改革已有初步方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9:17 南方日報
本報訊 昨日下午,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汪民、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礦產開發管理司司長賈其海在兩會大會新聞中心就“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采訪。 資源性產品稅費以前不合理 談到資源性產品的稅率調整,汪民說,資源性產品的稅費以前是不合理的。原來礦業是慘淡經營,這幾年礦產品價格持續走高,所以,應當在價格中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反映它的安全、環境成本。其中還有一些細節情況,可能大家不太清楚,這個我們叫做稅費調整,包括我們收取一些費用的調整,像收取探礦權、采礦權使用稅,是為了遏制圈而不探、跑馬占地。這個標準當時是1998年制定的,探礦權每平方公里前三年每年收取100塊錢,從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0塊錢,但最高不超過500塊錢。采礦權使用稅,每平方公里每年收取1000塊錢。這樣的收取標準,在新的形勢下顯然難以起到它應有的經濟調節作用。所以,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我們配合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開展了廣泛的調研,反復研討,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方案。 兩年關閉礦山4.6萬多處 據汪民介紹,國土資源部等九個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兩年多來共查處無證勘查1350多起,無證開采11.5萬多起,關閉破壞環境、污染嚴重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4.6萬多處;全國共有3200多個礦區編制完成整合實施方案,約1750個礦區完成了整合任務,減少礦業權1.47萬個。 汪民指出,礦產資源開發整頓規范工作形勢依然嚴峻,治亂成果還不鞏固,違法違規行為仍時有發生。我們將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清查處理無證勘查開采、超層越界開采、非法轉讓礦業權、污染破壞礦山環境和越權審批礦業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促進礦山開發合理布局。 閑置土地清理今年6月完成 在談到打擊囤地囤房問題時,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說,從國土資源部來說,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但是關于閑置土地,法律有明確界定。什么叫閑置土地?一種是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沒有開工的,或者是沒有規定合同期而發了建設用地批準書的。第二種是拿了地之后,連續中斷開發一年,開工面積不到1/3。對這兩種行為,法律有明確規定,國土資源部正在調查處理。按照去年國務院的要求,我們發了一個通知,要求對閑置土地進行清理,到今年6月份完成。上一輪的閑置用地清理是2004年開始的,通過這幾年消耗改革了一部分。特別是去年以后,在東莞,閑置地的清理,這么多年來整個閑置地是4.57萬畝,通過去年一年的閑置盤活,共盤活4.3萬畝,接近94.1%。對這些地,要進行依法依規的嚴肅處理。 政府拿地前須先付成本 關于房地產巨頭涉嫌零地價拿地問題,廖永林說,按照土地出讓的標準程序,政府通過征收、征用或者把撤下來的地開發完了以后去賣,在前期,政府征收征用的都應該算是政府成本。同時,我們同財政部出臺了土地收購儲備的資金管理辦法,同時也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出臺了土地收購辦法,這里規定政府拿地以前,應該先付掉成本,然后再進入市場進行招牌掛。欣華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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