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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擬定全裝修面積比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4:2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梁文匯 繼此前將小戶型面積比例寫入土地出讓合同之后,上海醞釀將全裝修面積比例也作為土地出讓前置條件。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上海房地局)昨日表示,今年會將住宅全裝修面積比例要求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不過,該局暫未透露全裝修面積具體比例。 上海房地局昨日發布的《關于本市新建住宅節能省地發展的指導意見》透露,到2010年,全裝修住宅占新建商品住宅的比例在中心城區達到60%~70%,其他地區力爭達到30%~40%。 昨天,上海房地局還公布了本市新建住宅節能省地目標,到2010年,在保障住宅適用性的前提下,上海新建住宅與2005年相比套均用地面積減少15%。從2006年以來,中小戶型住宅面積比(即90/70,90平方米以下項目占整個項目不低于70%)已經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并寫入土地出讓合同。今年還要結合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建設以及舊區改造工作,繼續深入推進中小戶型住宅建設,增加單位土地的住宅套數產出率。 據悉,上海市將具體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加強土地供應和規劃管理,大力發展中小套型住宅,適當提高郊區城鎮和農村住宅的容積率。二是充分利用居住區地下空間,提高地下空間的利用率。三是合理設置住宅配套設施,推進公建配套設施的集中建設。四是限制黏土制品應用的力度,爭取到2010年城鎮新建住宅禁止使用黏土制品。 另外,在執行對新建住宅節能50%的國家標準的基礎上,上海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據悉,上海市今年將試點推進節能65%的標準,2009年全市新建住宅全面執行節能65%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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