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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二人各收受好處費20萬
本報訊 (記者呂佳瑜)因涉嫌受賄,昨日,農行崇文支行業務部原經理許某和信貸管理部原科員王某一同站在崇文法院的被告席上。
據指控,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間,許某和王某在受理一公司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過程中,收受數碼攝像機4臺、好處費40萬元。其中,許某實得3臺攝像機、好處費20萬元。2004年5月,張某再次支付許某3萬元。此外,許某在辦理另一起汽車按揭貸款業務過程中,收受攝像機兩臺。
庭審中,許某承認曾經收取過他人送的攝像機,但否認收取好處費。王某則承認拿過20萬元好處費,并將其中10萬元用于購買基金。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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