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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辦就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答記者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20:01 中國證券網
中央編辦負責人就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答人民日報、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抓緊制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剛剛閉幕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草案)》。近日,中央編辦負責人就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有關問題,回答了人民日報、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1、問:如何評價我國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 答:十七屆二中全會提出,我國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這個判斷是符合實際的。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不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經過多年努力,政府職能轉變邁出重要步伐,政府組織機構逐步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明顯改善,科學民主決策水平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穩步推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通過不斷推進改革,我國行政管理體制逐步完善,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方面。主要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政府機構設置還不盡合理,部門職責交叉、權責脫節和效率不高的問題比較突出,有些方面權力仍然過于集中,且缺乏有效制約和監督等。因此,必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應對新時期新階段面臨的各種挑戰,為推進全面改革、擴大開放創造良好環境。 2、問: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應當堅持什么樣的指導思想,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答: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的要求,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做到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體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遵循五條基本原則:一是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二是必須堅持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相協調;三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正確處理繼承與創新、立足國情與借鑒國外經驗的關系;四是必須堅持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改革創新;五是必須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做到長遠目標與階段性目標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3、問:十七屆二中全會提出202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的總目標,對這一目標應如何理解? 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是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立足基本國情,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相適應,與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協調的行政管理體制,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發展好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疽笫,到2020年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實現政府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向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轉變,實現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 4、問:如何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答:政府職能轉變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實現政府職能根本轉變,必須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切實管好,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政府職能轉變的具體要求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要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在改善經濟調節、嚴格市場監管的同時,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二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職能轉變的要求,突出各自的管理和服務重點。三是要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合理界定政府部門的職責,做到權力與責任對等,避免職能交叉重疊。 5、問:政府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政府機構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政府機構改革,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緊緊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系,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進一步規范機構設置,優化組織結構,完善行政運行機制。主要有四個方面的任務:一是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二是推進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三是精簡和規范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四是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此外,在深化機構改革的同時,必須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加快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的法制化進程。 6、問:對“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應如何理解? 答: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指的是政府內部的職權配置形式和相互關系。通過相關職能及其機構的整合,合理配置和運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以解決某些方面權力過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監督、以及執行不力等問題。按此要求進行改革,有利于形成科學合理的政府組織結構和權力運行機制,有利于改進政府管理,做到權責一致,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授權情況,這三種職權有的由不同政府部門分別行使,有的由同一個部門的不同內設機構或下設機構分別行使。具體組織和運行形式,還要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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