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必要對志愿者服務進行全國性立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08:20 每日經濟新聞
全國人大代表、富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趙林中說,對志愿服務工作進行全國性立法,把志愿服務推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很有必要。 志愿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事業,已在世界各國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參與和支持。自1993年團中央實施青年志愿者行動以來,經過15年的努力,我國志愿者在社會發展、服務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受到社會各方面的贊譽。趙林中代表說,在我國志愿者行動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困難,如在志愿者服務的社會定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權利與義務關系、經費保障和志愿者的自身權益保障等方面,都缺乏全國性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和界定。 趙林中代表建議,對志愿者服務工作進行全國性的立法,全國性法律法規制訂中主要應明確以下幾方面內容:志愿者服務和志愿者服務組織的非營利性質;公民參與志愿者服務的義務;志愿者、被服務單位和個人及志愿者組織三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三方之間的糾紛解決機制;志愿者服務的主要內容等等。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