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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至上 陽光100力推非控股加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4:39 21世紀經濟報道
敖虹 陽光100正在選擇另一種品牌連鎖擴張模式。 近日,本報記者從陽光100集團獨家獲知,經過一年多的籌備,“陽光100非控股品牌加盟連鎖”模式即將推出。該模式是在項目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開的前提下,陽光100通過占有合作項目公司30%-40%股權,輸出陽光100品牌和管理標準、流程和制度,由陽光100全權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加盟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向陽光100置業集團總部按照項目銷售收入的4%支付品牌許可和管理服務費。 目前已有多個合作伙伴與陽光100方面洽談加盟合作的相關事宜。 “非控股品牌加盟連鎖模式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陽光100不僅借此增加了土地儲備,更意味除了過去傳統的通過直營大量投入資金獲得土地進行開發獲利外,陽光100增加了一個新的盈利模式,即利用品牌賺錢,并且控制了投資風險。”陽光100置業集團董事長、總裁易小迪告訴本報記者。 緣于資金和土地的壓力 根據陽光100非控股品牌加盟連鎖計劃,在陽光100非控股前提下,陽光100將其所創建并擁有的“陽光100”、“陽光100國際新城”、“陽光100城市廣場”等品牌以及產品、管理、經營、服務模式等授予加盟單位使用,加盟單位支付相應的費用。 陽光100副總裁范小沖告訴記者,項目融資由合作方(控股股東)負責,陽光100不承擔為項目公司籌措資金的義務。但項目公司董事會授權陽光100集團對項目的開發建設、營銷、管理和服務全權負責。集團提取銷售收入的4%作為品牌許可和管理服務費,其中2%為集團公司為項目公司提供服務的成本,2%為“陽光100”品牌許可費和管理服務費。 一直強調品牌、強調控股的陽光100,緣何在此時明確提出非控股的加盟模式? “陽光100控股直營的項目居多,但早年陽光100也有只占到30%到40%股權的項目,因為我們有全權的管理權,所以大家感覺不到。現在推出非控股加盟連鎖還是考慮到兩方面,一是現在獲得土地比較困難,二是地價越來越高。我們希望控制一下資本的投入量,通過管理能力和品牌效應來獲得更高的投入產出效應。”易小迪說。 由于陽光100尚未上市,與上市公司、港資或擁有外資平臺的企業相比,在資本上處于劣勢。范小沖說,資金短板導致陽光100參加多次招拍掛都無功而返,拿地壓力越來越大,并且影響了項目開發。公司只能快速開發銷售,錯過了樓市增長很好的時機,獲得的利潤相對也薄。這促使陽光100思考到底應選擇怎樣的擴張道路,學習碧桂園低價拿地不現實,學SOHO中國短期內大幅提高利潤率也不現實。 陽光100經過3個非控股項目的成功運作后發現,最后測算獲得的商業利潤并不比直營項目低。而且陽光100的品牌溢價平均是300到500元,最高多賣了1000元,也讓合作方得到了超額的利潤。這促使陽光100加快推動非控股品牌加盟連鎖計劃。 非控股比例未來占集團40% 目前,陽光100在全國12大城市實現了19個項目的成功開發。若全面推行非控股品牌加盟連鎖模式,陽光100的項目將大幅度增加,在不控股的前提下如何保證管理不失控,解決非控股的運營管理與品牌一致化成為焦點。 “陽光100這些年從來沒有操作失敗過一個項目,管理能力和開發能力已經得到了驗證,公司很有自信運用品牌影響力進行跨地域的品牌連鎖擴張。雖然非控股,但是加盟方必須認同陽光100價值觀,并由陽光100全權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不能干涉集團的管理,這是確保管理不失控的最根本前提。”范小沖說。 按照非控股計劃,陽光100實行標準化平臺下的項目制管理制,采取品牌擴張戰略與總部式高度垂直管理相結合,每個項目設立分公司,總部出標準、模式、戰略,各地項目公司進行各自的行政管理。從城市到區位及項目的選擇、市場定位、規劃設計、采購平臺由總部統一完成,其它則由項目公司執行。 “陽光100吸收了國際連鎖機構的成熟模式,從國際設計、管理、集團采購、產品標準、客戶服務五個方面打造標準化支持平臺,可以讓每個合作伙伴享受到品質穩定的住宅產品。”范小沖補充說。 陽光100選擇合作項目有自己的標準,如城區人口在200萬人口以上,城市GDP總量在800億元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在8000元以上,房地產年銷售量在500萬平米以上等。 易小迪也強調,現階段加快陽光100項目及企業規模的擴張速度,是陽光100發展的基本方針,但為了保障不失控,陽光100會更加注重加快發展與健康成長的關系,不會盲目擴張,也不會無限制擴大管理的內容。 據了解,陽光100今年非控股加盟連鎖的目標在3到5個項目,以后逐漸增加。“最理想的目標是希望未來非控股方面的銷售比例能占到集團的40%以上。”范小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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