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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數百億土地出讓金納入人大監督(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00:04 21世紀經濟報道
印堃華則表示,除了公開途徑的土地出讓收入外,各種形式的非公開出讓方式如協議在一定范圍內還是存在的,這些也是各地土地出讓收入的重要部分,而這部分資金就更不為人知了。 其次,則是土地出讓金的支出情況長期處于未公開狀態。 上海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房地局2001底聯合發布的<上海市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規定,土地出讓金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市出讓金由市房地局按出讓合同約定的金額收取,統一于每月20日將上月結清地塊的出讓金收入上繳市財政局專戶。同月底,由市財政局按以上比例分別劃撥給各區(縣)政府、市房地資源局、市城投總公司;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由市財政局按規定上繳中央;市集中使用的建設專項資金,由市計委根據市政重點建設任務統籌安排。 但是一直以來,上述使用辦法的第三方監管角色一直是缺失的。 上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報告還曾指出了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支出分配格局:30%~40%左右用作基礎設施、道路、學校等公共目的用地;30%~40%左右用于工業用地;另外大約還有30%,就是商業和住宅用地,其中一半建經濟適用房,只有15%才是真正的商業用地和房地產。 監督尚需升級 上海市市長韓正日前在上海市兩會期間表示,今年上海市政府將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土地出讓金等資金運行情況,今后要在向人大常委會公開的前提下,逐步向全社會公開。 "人大常委會參與監督,向人大常委會公開是土地出讓金收支走出謎團的第一步,最終必須向全社會公開。"印堃華坦言,即便如此,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 近幾年國家規定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一律采用公開招拍掛的方式,但在一些地方的實際操作中,依然給公開招拍掛人為設定門檻,甚至存在為指定企業"量身定做"入圍標準的情況,這種情形下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同樣受到社會各界的置疑。 對此,印堃華指出,在土地出讓過程中的"灰色運作",同樣應該是土地出讓金收支監督擴展的一部分。 2007年7月開始,國家審計署展開了一場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哈爾濱、合肥、濟南、長沙、廣州、成都10個城市土地出讓金和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的專項審計調查工作,重點審計2004年至2006年的土地出讓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況,以及4個直轄市和黑龍江、安徽、山東、湖南、廣東、四川6個省份的土地開發整理資金情況,特別是"8·31"期間的私下協議出讓土地。據透露,審計發現了不少問題,并上報給了國務院。但具體審計情況未向社會公開。 其實,從2006年10月已基本修訂完成并上報國務院的一份名為<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的文件來看,上海把土地出讓金運行納入人大監督,僅僅是走出了土地出讓金收支嚴格監管的最基本第一步。 據公開資料,上述文件草案中,除規范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使用作為重點外,還提出建設用地出讓城鎮土地使用稅提高兩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占用稅各提高一倍;地方土地出讓金收支,將采取在財政部系統中設立"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專賬"的方式,按照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規定地方政府不得作為當期收入安排使用,實行"收支兩條線",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監督。該草案雖未形成國務院正式文件下發,但其中的一些規定已由財政部、國稅總局和國土部以通知的形式發布。 上海市房地局有關人士表示,納入人大監督只是個開始,相關的工作將逐步展開,例如規范土地出讓金收支的規劃、上報審批及完善上報信息等, 但目前相關的工作尚未在相關部門全面展開。 在這位人士看來,上海市從今年開始把土地出讓金收支納入人大監督,與該市今年確定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為核心的住房保障體系密切相關。根據此前的中央政策規定,土地出讓金固定比例的部分需要用于廉租房及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加強對土地出讓金收支的監管,正是保證新的住房保障體系順利推進并完成保障任務的關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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