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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5月起免單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7:23 解放日報
本報訊 (記者 李蕾) 今年5月1日起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將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據介紹,新法實施后,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目前,各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取處理費的標準并不完全一致,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大多按固定標準收取數百元的費用,有爭議金額的則實行累加收費。 法律還規定,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這是勞動者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回工資報酬等經濟待遇的一條快捷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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