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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三權分立說嚴重誤讀大部制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2:27 中華工商時報
本報記者 賈林男 專家表示改革旨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 對于有可能將在兩會上進行審議的“大部制”改革,輿論普遍認為,部委運行機制的變化,即將政府部門之間“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是其改革的核心層面。然而近日記者采訪了一些行政管理體制方面的學者,他們認為,這是對“大部制”改革的嚴重誤讀。 “‘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是政治體制改革的范疇,而‘大部制’改革屬于行政體制改革范疇,除非‘大部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聯動,否則在政府部門間分立這三種權力是不可能實現的。”國家行政學院公共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對記者表示。 此前媒體普遍認為,大部委之間將按照“決策、執行、監督”分立的原則確立運行體系,有些部委專門行使決策權,而有些部委則行使執行和監督權。比如國務院信息化領導小組就是行使決策權,而監察部就是行使監督權。還比如,在政府采購中,財政部制定采購政策,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執行。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更是擔心,這種“三權分立”在沒有與政治體制改革聯動的情況下,只能帶來機構膨脹的惡果。“如果政府各部門都決策、執行和監督分開,那么,每個部門都要成立部一級的議事機構,成立部一級的執行機構,再成立部一級的監督機構,那么,部門管理將一乘以三,國務院機構將大大膨脹。”他以交通系統舉例,難道除了一個交通部,還要成立一個交通決策機構和交通監管委員會? 所以竹立家認為,本次“大部制”改革的核心不是部門間的“三權分立”,而是實現政府部門設置思路的根本轉變。五年前的那次政府機構改革,主要還是以GDP的增長為目標構建的,而這次通過將那些業務范圍相近,職能雷同的部門進行集中,則是為全社會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強化政府權力的公共性。 竹立家認為,公共財政預算權、人事權、審計權還是應該回歸到人大。但在“大部制”改革后,政府部門制定部門條例、標準這樣的政策立法職能可以有所加強。而執行方面的權力,將向企業、社會中介組織和地方政府轉移。同時,政府部門相應地履行這些政策性法規的監督功能。“這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基礎,也是全面推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前提。”竹立家說。 在周天勇看來,“大部制”改革的關鍵不在于部門間或部門內部的“三權分立”,而在于現行財政體制的障礙。目前,財政預算還沒有制衡政府隨意花錢的體制,對人員及機構擴張就形不成約束,導致很多政府部門及行政性事業單位,都是通過設置收費罰款項目“自己養自己”。 “只有取消這些部門和行政性事業單位的收費和罰款權力,由財政預算供養,才能把機構和人員再膨脹的路給堵住,政府也才能在制度上約束其廉潔。否則,今天的大部制改革,會變成明天大膨脹的結果。”周天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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