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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旅女出納挪款上百萬豪賭終審獲刑12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7日 07:57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裴曉蘭) 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以下簡稱國旅總社)原總務管理員崔秀珍采取提取現金不入賬等手段挪用單位公款162.3萬元用于個人賭博。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2001年5月,崔秀珍開始任國旅總社物業管理部食堂出納,2005年出任國旅總社總務管理員,負責國旅總社職工食堂賬目管理等工作。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間,崔秀珍采取提取現金不入賬的手段,先后48次挪出本單位公款共計138.3萬元,用于個人賭博等活動。 2005年1月至6月,崔秀珍還先后3次采取以伙食撥款名義重復報賬的手段,使國旅向單位食堂賬戶分3次共計撥款47.8萬元。崔秀珍分10次將上述47.8萬余元中的24萬元取出用于賭博等活動。 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崔秀珍通過返回本單位食堂和自己支付單位對外應付款的形式,陸續歸還贓款53.5萬余元。2005年9月22日,經國旅總社舉報,她被檢察機關帶走。崔秀珍在法庭上說,丈夫去世后,她學會“扎金花”輸了很多錢,以至于2005年8月把自家房子都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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