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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已撥付27億元救災資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19:26 中國財經報
近一個時期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把抗災救災工作作為重中之重來抓,立即啟動了應急工作機制,成立了抗災救災工作應急小組 宋凱 本報訊 截至2月13日,中央財政針對今年1月10日以來在我國發生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共安排和撥付各項救災補助資金約27億元,其中補助地方的救災資金約25億元,補助中央部門的救災資金2億元以上。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由明春介紹說,近一個時期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財政部把抗災救災工作作為重中之重來抓,立即啟動了應急工作機制,成立了抗災救災工作應急小組。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多次主持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如何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如何支持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據悉,下撥的27億元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區,特別是重災區災民轉移安置的生活救助,包括滯留在公路和鐵路的旅客臨時生活補貼、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災區城鄉低保對象的臨時生活補貼、防疫防病、物資供應、農業林業生產救災、教育和廣電系統的救災工作,以及公路等基礎設施的搶修等恢復生產生活的各項救災支出。 同時,為了幫助受災地區緩解資金周轉的壓力,財政部向受災地區緊急調度了63億元資金,支持地方救災工作的開展。災區各級財政部門也努力加大救災資金的投入,及時安排和撥付了相關的救災資金。 由明春介紹,除了及時安排和撥付救災資金外,財政部門還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出臺了一些支持抗災救災工作的政策措施。一是支持保障豬肉、糧、油、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市場供應。對鮮活農產品銷售環節的集貿市場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車輛入場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從今年1月26日至3月31日一律減半征收。二是實行相關的稅費減免政策。對緊急進口的柴油,給予進口稅收優惠;對進口的救災捐贈物資,給予關稅減免。三是積極應對各地和災區的物價上漲,及時調整城鄉低保補助水平。明確2007年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連續三次提高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的政策,2008年繼續執行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給予適當補助。在此基礎上,從2008年1月1日開始,按每人每月15元的標準提高城市低保對象的補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提高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對受災相對嚴重的7個省(區),從2月1日起,再按城市低保對象每人每月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連續發放3個月臨時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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