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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調整效果初步顯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2日 15:30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2月12日電 (記者 王宇 李延霞)城鎮土地使用稅新政策自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至今已實施一年有余。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在各級稅務機關的努力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城鎮土地使用稅新政策順利施行,調整效果初步顯現。 一是稅收對土地利用的導向作用大大加強。各地調高了稅額幅度和稅額標準以后,土地使用者的用地成本較以前大幅提高,可以引導土地使用者合理、節約地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也有利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加強土地宏觀調控的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是稅收的收入職能得到了有效的強化。受稅額幅度提高和征稅范圍擴大等因素的推動,2007年,全國城鎮土地使用稅累計收入385億元,比上年增長117.7%,增收208億元,增收效果明顯,為地方建設籌集了更多的財政收入,緩解了地方財政緊張的局面,有力地推動了地方財政體系的優化。并為建立完善的地方稅體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是稅收的公平性得到了體現。修訂后的條例實施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要為生產經營所使用的土地繳納土地使用稅,結束了以往內外有別的稅收體制,內、外資企業得以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中開展生產活動,有利于各行各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四是稅收的征管水平進一步提高。近一年以來,各地稅務機關以條例的貫徹落實為契機,采取了各種措施強化征管。一些地區通過開展部門協作,充分借助國土和測繪等部門的職能優勢,利用先進技術開展土地清查,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完善了稅源管理。 據介紹,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房地產保有環節對土地征收的一個稅種,最早出臺于1988年,其稅額幅度、征稅范圍等都是依據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土地利用狀況及相關政策規定的。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一些政策規定已明顯滯后,稅制存在的缺陷造成的稅收調節職能弱化日趨明顯。 2006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對1988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進行了修訂,自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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