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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廢止多項規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04:1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盧錚 中國人民銀行2日發布公告稱,經央行2007年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中國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15項規章自2008年1月23日起廢止。 這15項規章分別是:1992年印發的《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1994年印發的《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小額抵押貸款辦法》;1995年印發的《中外合資投資銀行類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對金融機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負有領導責任人員行政處分的暫行規定》;1996年印發的《中國人民銀行金銀收購管理暫行辦法》;1997年印發的《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關于對金融系統工作人員違反金融規章制度行為處理的暫行規定》、《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中國人民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暫行管理辦法》;1998年印發的《防范和處置金融機構支付風險暫行辦法》、《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1999年印發的《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2001年印發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 此外,2日央行還與國家發改委共同發布公告,決定廢止1994年印發的《關于對高級防偽紙張生產實行統一管理的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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