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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稱一審判決為所能預見最壞結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04:57 經濟觀察報
閆薇 關押兩年多的顧雛軍獲刑10年,罰金680萬元。2008年1月30日,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佛山中院”)作出上述判決。面對這個宣判結果,其辯護律師透露:這是顧雛軍所能預見的最壞的結果,他將堅決提起上訴。 1月30日,佛山市陰雨綿綿。48歲的顧雛軍走入宣判廳,此時的他身患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等多種疾病。盡管看上去頭發稀疏花白,面容憔悴,但他表情平靜。當天,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顧雛軍犯有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三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80萬元。 三宗罪始末 顧雛軍案的引爆,源于2001年5月,為了收購科龍電器法人股,顧雛軍專門設立的順德格林科爾公司。 2001年5月,顧雛軍準備注冊資本為12億元的順德市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在該公司12億元的注冊資本中,無形資產9億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75%。而按照當時法律規定,注冊資本中無形資產所占比例不得超過20%,因此,2002年,順德市工商部門不予順德格林科爾年審,并要求將其無形資產所占比例降至20%標準,這也就意味著顧雛軍還需要籌集資金6.6億元用以置換注冊資本中的55%的無形資產。 2002年5月,顧雛軍把科龍電器的1.87億元資金,通過在天津格林柯爾和順德格林科爾的賬戶上4次來回轉帳的形式,形成了以天津格林科爾投資順德格林科爾的共計6.6億元的進賬單,并于當天把1.87億元通過天津格林科爾轉回科龍電器。天津格林科爾,即為顧雛軍借以發家的格林科爾制冷劑的生產廠。 此外,為了完善注冊手續,2002年10月,顧雛軍簽署了一份關于順德格林科爾向天津格林科爾購買制冷劑預付款6.6億元給天津格林科爾的 《供貨協議書》,法庭認定,這6.6億元預付款為虛假。 這一切看似天衣無縫。2002年12月23日,順德市工商局核準了變更登記,變更后,順德格林科爾的注冊總額為12億元,其中無形資產2.4億元,占注冊資本的20%,貨幣資金9.6億元,占注冊資本的80%。據此,佛山中院宣判,顧雛軍犯有虛報注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660萬元。 另外,顧雛軍被判犯有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人民幣20萬元。根據判決書顯示,2002年至2004年間,為確保科龍電器不被退市,顧雛軍以加大2001年的虧損額壓后銷售,本年費用延后入賬,做虛假材料銷售等方式,虛增利潤,以夸大科龍電器業績。 而使顧雛軍獲刑最重的為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顯示,2003年,為了收購揚州亞星客車公司,顧雛軍需要籌集8億元現金,注冊揚州格林科爾公司。同年,顧雛軍從科龍電器調用2.5億元,從江西科龍內部劃撥4000萬元,并以江西格林柯爾的名義向揚州中行貸款4億元。顧雛軍以江西科龍、江西格林柯爾為操作平臺,調撥8億資金,經天津格林柯爾轉入揚州格林柯爾的驗資賬戶。另外,2005年顧雛軍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給揚州格林科爾使用,是其所犯的又一宗挪用資金罪。 對于一審的宣判結果,顧雛軍認為是其所能預見的最壞的結果,將堅決提起上訴。事實上,比較起訴書指控的罪名,一審量刑已經酌情從輕。 據審判長稱,顧所犯虛報注冊資本罪,法庭給予了從輕處罰。同時,在該項罪名的認定中,法庭依照了從輕從新原則。此外,起訴書指控的另外一項挪用資金和量刑可能更加嚴重的職務侵占罪,佛山中院未予認定。 格林科爾系下落 顧雛軍的真正發家起源于其所謂能大量節電的新型制冷劑即“格林科爾制冷劑”。據原格林柯爾內部接近顧雛軍的高層透露,2001年注冊順德格林科爾注入的折價9億元的三項專利僅為使用權,目前格林科爾制冷劑的專利所有者仍為顧雛軍本人。 而在顧雛軍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天津格林科爾,為格林科爾制冷劑的主要生產基地,屬于格林科爾集團未上市部分,也曾被顧雛軍冠以“世界第三大制冷劑企業”對外宣傳。由于銀行債務到期,2007年4月,這塊位于天津經濟開發區的面積為7萬多平方米的主廠房已經被法院組織拍賣,拍賣所得5600萬元。對此,顧雛軍胞弟顧紹軍反復向記者強調,他不明白,這塊極具價值的土地為何拍賣價格如此之低。 此外,根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深圳格林科爾還有幾千萬工程規模的制冷劑庫存,由原格林科爾的工程師和銷售人員負責銷售。同時,位于深圳的兩層辦公室也已經被拍賣。另外,南昌科龍工業園及揚州科龍工業園的用地也為格林科爾目前擁有的重要資產。據悉,南昌科龍工業園的50萬平方米的廠房,也將在近期內拍賣,拍賣底價約為2億元。格林科爾系其他工程公司已經無法運營,但是尚未清算。那么尚未清算的格林科爾到底價值幾何? ST科龍(000921.SZ)2007年第三季季報指出,格林柯爾系公司可供清欠財產價值約為人民幣10億元,在法院被訴總債權金額約為人民幣24億元。其中,截止2006年12月31日,ST科龍對格林柯爾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應收款項余額為6.51億元,對格林柯爾系公司,ST科龍共提出了20項訴訟涉及金額共7.92億元,其中8項訴訟已經公開審理,合計訴訟標的額為5.28億元。其中,佛山中院已于2007年8月30日判決江西科龍訴格林柯爾系兩起案件勝訴,兩起訴訟涉及標的共1.65億元。 對此判決,堅稱自己無罪的顧雛軍仍然表示并不服從。 相關專題: 相關報道: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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