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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嚴查亂漲價 蘿卜每斤賣5元被罰1.5萬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22:25 《財經》雜志網絡版
京珠北段高速公路沿線有關城鎮的客房實行臨時最高限價 【《財經》網綜合報道】據國家發改委網站2月1日消息,截至1月31日,湖南省物價局通報查處了五起趁災亂漲價行為。其中岳陽一商場因以每市斤5.00元銷售蘿卜,被處以1.5萬元罰款,有關負責人也受到處分。 1月中旬以來,湖南省遭受嚴重冰雪災害天氣,少數經營者乘機哄抬物價、漫天要價,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群眾反應強烈。湖南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發改委統一部署,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每天組織150余個檢查組、近千名檢查人員赴京珠高速、107國道等旅客滯留路段及各大集貿市場進行巡查。 1月29日,岳陽市物價局對新一佳超市金虹商場,哄抬蔬菜價格行為(該商場銷售的蘿卜價格高出正常價格80%,達到每市斤5.00元)進行處罰,處以1.5萬元罰款,并建議主管部門對相關負責人,分別給予降職和記過處分。 1月29日至31日,龍山縣政府駐長沙辦事處,擅自將龍山縣客運公司從長沙至龍山客運票價,由每人240.00元提高至每人400.00元。湖南省物價局會同長沙市物價局,對該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責令辦事處立即停止提價行為,清退全部多收票價款,并處以1萬元罰款。 1月30日、31日,株洲市物價局對市內六個長途公路客運站點進行檢查,對站內14輛客運車擅自提高票價行為進行處理,責令有關單位迅速整改,清退多收票價款31560元。 此外,益陽市物價局、湘西自治州物價局連日來也對一些超市、出租車亂漲價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 (《財經》記者 張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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