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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幼兒園遭遇退養難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16:18 江南時報
□吳睿 李燕 本報記者 王洪明 2002年秋天,大豐裕華鎮幼兒園成為鹽城市幼兒園改制大軍中的一員,走上“股份制”改革之路。按照當時的改制方案,每股1.2萬元,普通教師每人2股,園長4股,副園長3股,不少幼兒教師紛紛貸款入股,裕華鎮政府也以掌控該幼兒園51%的無形股份而成為“大股東”。然而5年來,這些教師“股東”并沒有參與分紅,所得的僅是每年數百元的利息。 2007年秋天,事隔5年后該幼兒園遭遇了第二次改制,再次回歸集體所有制,裕華鎮一紙方案對45歲的幼兒教師進行“一刀切”,要求回家“退養”,每月發放150元生活費。同時,教師“股東們”被告知,當年的股份制改革并沒有在工商部門進行登記,而當年的“入股金”也變成了“借款”,由此,引發了一系列“退養”難題。 幼兒園改革成股份制 2002年秋,大豐裕華鎮政府為強化幼教產業化管理,對裕華中心幼兒園全面推行了股份制改革,陳洪等許多優秀村幼兒園教師在接到裕華鎮政府的邀請后紛紛入股。 根據幼兒園的資產登記、賬據核查及鎮幼兒園資產評估小組的實物評估,裕華鎮幼兒園總資產為231.7萬元。根據集股數額,鎮政府決定從土地直接成本(86.5萬元)和無形資產(80.4萬元)中拿出166.9萬元相應配股,全鎮幼兒園設139股,每股1.2萬元,不吸收社會股。對于幼兒園的崗位設置及股份分配則根據事業編制規劃,全鎮聘用幼師(含保育員)共37人,所有人員持股上崗,并以崗設股。中心園園長認購4股,副園長認購3股,園長助理認購2.5股,依次類推至村園幼師各承擔相應的股份認購,共67股,占整個幼兒園的49%,鎮政府則掌控51%的股份。 據陳洪講述,當時教師們家庭并不富裕,但因為相信政府,他們湊的湊、借的借,有的甚至動用了高息貸款。 依據該幼兒園改制實施方案,股金屆期為5年,股期屆滿接轉下屆,園長或副園長卸任,超購的股金退還本人,幼師退休后退還股金。另外,該辦法對利益分配問題也做了詳細的規定:根據5年幼兒數的統計和經費預測,以5年平均數計算,總收入減去總支出為凈利潤,在凈利潤提取30%的風險金后按股分紅風險共擔。分紅比例按5年測算,利潤高年份提取利潤以豐補欠,5年到期一次結算。 45周歲幼師退養回家 但是,陳洪等人并未得到分毫的分紅,除了第一年拿到200元,以后每年700元算做所謂的利息。 相反,到2007年夏末,裕華鎮政府出臺政策,中心幼兒園實行再次改制,重新實行集體所有制,對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滿45周歲)的幼兒教師統一實行離崗退養。原股金則轉為借款,分兩年償還,并進一步完善離崗退養人員的生活補助,退養后每月150元加認可的連續工齡補助標準1元/年。 今年已47歲的陳洪以及其他7位教師被通知名列退養教師名單,并要求簽訂協議后離崗。根據相關規定,教師們不禁提出疑問:幼兒園改制為集體所有制應按照國家的教育機制,持證上崗或競爭上崗。“我們是在編正式幼兒教師,符合大豐的相關規定,那是依據什么讓我們退養呢?”另外,補助金是根據什么政策制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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