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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實行出口藥品目錄管理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15:19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月30日電 (記者 呂諾)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邵明立30日說,中國將加強藥品出口管理,實行出口藥品目錄管理制度,首批對10個品種試行出口監管。 邵明立30日在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說,出口藥品監管的總體思路是實行目錄管理,范圍限定在藥品制劑、僅用于直接生產制劑的原料藥和符合藥用要求的藥用輔料。生產目錄內品種的企業,必須獲得藥品生產許可證,品種必須經過注冊;出口目錄內品種的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并憑《藥品銷售證明書》辦理出口手續。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認真把好出口藥品資質審查關和委托檢驗關,維護監管部門的良好形象。 邵明立同時表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008年還將加強化學原料藥監管,會同發展改革等部門對化工企業生產原料藥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研究制定相關監管和整治措施。 據介紹,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將成為2008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工作重點。 邵明立說,要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創新監督辦法,由事后監督向事前監督轉變,由柔性監督向剛性監督轉變,由明查式監督向暗訪式監督轉變,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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