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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一公司暴力強拆 三名高管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8:19 每日經濟新聞
BY 新華社 遼寧省沈陽東宇房產開發有限公司雇人暴力強遷,造成一人被毆致死。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再審以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分別判處總經理孫宇航等三名高管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受雇的直接行兇者費廣宇被判有期徒刑20年。 2004年,沈陽東宇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沈陽渾南新區五三鄉糖場子村進行房地產開發,動遷過程中,部分村民以補償費較低等理由,未與該公司達成動遷協議。時任公司總經理孫宇航、副總經理李風、動遷辦主任宋剛決定雇無業人員費廣宇強遷。 法院查明,2004年5月至7月,費廣宇等人用“先砸后鏟”的方法,鏟平了39戶村民的房子。7月30日凌晨,費廣宇等人對村民王某家進行“強遷”,王某的哥哥前來阻止,被費廣宇一伙人用鎬把等兇器打成重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非法強遷期間,經孫宇航批準,沈陽東宇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曾支付20余萬元給費廣宇,作為其活動經費。 2006年12月11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認定孫宇航、李風、宋剛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分別判處4年有期徒刑。費廣宇犯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參與作案的其他6名雇員也被判刑。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上訴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作出發回重審的裁定。再審宣判后,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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