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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元貨款糾紛八年訴爭一朝化解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5:36 正義網-檢察日報
本報訊(記者王麗 通訊員劉潔) 1月16日,打了8年“訴訟戰”的遼寧和四川兩家老牌國有企業,雙雙把錦旗送到四川省檢察院民行處處長李順江手中。這起訴訟標的近3000萬元的申訴案,在四川省檢察院檢察官的積極努力下,爭議雙方握手言和。 位于遼寧省大連市的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北特鋼)和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川投控股)是長期經營合作伙伴。1990年至1998年,川投控股和東北特鋼簽訂了13份購銷鐵合金合同。1999年7月,川投控股向東北特鋼開出《結存詢證》,確認東北特鋼至1999年6月30日止,欠川投控股鐵合金余款1590萬余元。2000年3月,川投控股依據這13份購銷合同和《結存詢證》,一紙訴狀將東北特鋼訴至四川省樂山市中級法院,請求判令東北特鋼償還所拖欠貨款及逾期履行的違約金。兩個月后,樂山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東北特鋼付川投控股貨款1590萬余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1949萬余元。 東北特鋼不服,上訴至四川省高級法院。四川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東北特鋼償付川投控股貨款1590萬余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2596萬余元。案件執行終結后,東北特鋼不服四川省高級法院的終審判決,于2002年8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訴。該申訴于2007年轉由四川省檢察院進行民事抗訴審查。 四川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認為,終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適用法律確有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因此同意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但辦案組人員在辦案中了解到,該案雙方都是大型國有上市公司,經營上具有互補性,該案如走抗訴再審之路,勢必使兩企業長期陷入訴訟泥潭,不利于企業發展。于是,在檢察長鄧川和檢察委員會的大力支持下,四川省檢察院民行處和主辦檢察官李黎就案件事實組織聽證,并依法向雙方釋明是非責任,促使雙方達成和解。 2007年12月28日,兩個公司接受了四川省檢察院的建議,達成川投控股向東北特鋼返還650萬元的協議。雙方簽訂和解協議后,東北特鋼撤回抗訴申請。這起耗時近8年的糾紛得到了根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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