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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新聯姻時代到來 進入股權層面合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0:42 財富時報
銀保合作進入股權層面的深層合作 -本報特約記者 詩寧 日前,國務院批準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保監會聯合上報的關于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問題的請示文件(下稱“160號文”),原則同意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 “160號文”意味著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股權投資領域的重大制度突破。這是繼去年保險公司獲準參股未上市銀行股權之后,銀行在保險公司股權領域的“反滲透”。 不過,“160號文”只允許銀行入股已成立的保險公司,對于“設立”保險公司,卻未提只言片語,這意味著“銀行系”保險公司的出臺尚待時日。 銀保競合新時代 據悉,早在去年 9月,銀監會和保監會兩家監管部門就向國務院正式遞交了“160號文”。根據“160號文”,商業銀行獲準投資已設立的保險公司,試點范圍為三至四家銀行。 銀行和保險這兩大領域的合作淵源已久,早在上世紀80年代,銀保之間就開展了廣泛合作,近年來,銀行保險作為保險公司的三大險種之一,占據了三成的保費占比。 不過,長期以來,銀保合作還僅限于淺層次的協議代理階段,并且大多數是“多對多”的合作模式,未形成長遠的、利益共享的戰略伙伴關系,從而導致銀保合作的短期化行為,不可避免地使雙方更多地在代理手續費上進行博弈。 去年,銀保合作終于向前跨進一大步,實現了股權層面的合作。去年9月,保監會發布了《關于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準許保險公司投資于境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等未上市銀行的股權。隨后,中國人壽成功參股廣東發展銀行,平安保險收購深圳商業銀行。 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這種緣自股權層面的深入合作,已帶來不同的變化。11日,在中國人壽(601628)與中國銀聯全面合作簽字儀式上,中國人壽總裁萬峰對媒體表示,中國人壽參股廣發行之后,帶來的一大明顯變化是,不僅業務量增長,業務質量也有了很大提升,特別是廣發行代理的中國人壽期繳銀保業務增長迅猛,“這是因為我們存在股權關系,我們的發展戰略和理念能夠得到很好的貫徹。” 萬峰認為,這種基于股權層面的雙方共同的利益需求,將使雙方的合作突破目前的初級合作層面。 銀行的機會 當保險巨頭們紛紛向銀行滲透之時,各大銀行也早已按捺不住躍躍欲試。 近年來,諸銀行都在謀求多元化綜合經營,而保險亦是其金融棋局上的重要一子。交通銀行(601328.SH,3328.HK)行長李軍此前曾表示,交行將在綜合經營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按照整體戰略逐步采用設立或并購的方式涉足銀行以外的金融業。中國銀行(3988.HK,601988.SH)行長李禮輝曾多次表示,綜合經營是未來發展方向,中行也在加緊推進保險業發展計劃,具體計劃還在討論中,“可能有很多方案”。 事實上,中行、工行、交行等銀行,對于保險領域并非“門外漢”,這幾大商業銀行通過各自的海外子公司,在境外間接投資設立了保險公司,形成了“海外金融資本主導型”的銀保聯合體。 2006年,建設銀行(0939.HK)和交行等銀行已向銀監會遞交了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交行欲籌建交銀保險,而建行則計劃與平安保險合資成立保險公司,光大銀行也有意要成立合資財險公司。 現實情況來看,銀行進軍保險業的機會,將只能在現有的保險公司中尋找。在這些保險公司中,一直沒有引進戰略投資者的中國人壽,顯然是一塊“香餑餑”。早在2006年,中國人壽董事長楊超就拋出“橄欖枝”,表示將拿出10%的股份引入兩三家戰略投資者,其中將考慮選擇與其“門當戶對”的國內大型金融機構。 此前,市場曾流傳建行將成為中國人壽戰略投資者的消息。而中國人壽手中所持的待沽多時的中保康聯的股權,也吸引著銀行們的眼光。近日,有消息稱,交行正謀劃接盤該筆股權,相關方案已上報監管部門。 敵還是友? 對于銀行入股保險公司,業內反映不一。有業內人士認為,銀行在銷售渠道、客戶資源、網點和品牌忠誠度等方面的優勢,遠遠大于保險公司。一旦銀行介入保險業,將給現有的保險業格局帶來一定的沖擊。 不過,萬峰認為,銀保雙方應在競爭中和諧共生,探索深層次股權合作對于保險行業和銀行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銀行入股保險公司將為保險業帶了新的發展機遇。“什么樣的銀行與什么樣的保險公司更容易建立起股權紐帶,這有賴于雙方的共同需求和合作基礎,不管最終誰和誰達成合作,對保險業都是一件好事。” 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主席米歇爾·費萊梅在日前舉行的“國際保險高層論壇”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和保險是互補的關系,雙方股權融合,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開展更多的業務,可以分散和減少各自的風險。 一位銀行業人士認為,銀保業務應以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共同客戶為服務對象,以兼備銀行和保險特征的共同產品為銷售標的,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為共同的客戶提供產品的一體化營銷和多元化金融服務。更加寬泛意義上的銀行保險,應涵蓋銀保雙方能夠合作的所有領域,以充分體現 “以客戶為中心”的“財富管理”理念。據了解,花旗集團通過并購方式將保險業務的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納入其版圖后,就是把保險產品作為向客戶提供的“一攬子”財富管理的一部分。 有保險業人士認為,銀保應改變“保險公司提供什么產品,銀行就銷售什么產品”的被動代理模式,倡導“銀行出需求、保險出產品”的理念,由保險公司共同根據客戶的需求設計產品和做好“兩核”業務,而市場推廣和銷售則交由網點和渠道豐富的銀行負責,實現優勢互補。 監管新問題 目前我國仍是分業監管制,在“三法兩規”(即《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和《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暫行規定》)中,都對商業銀行進入保險業設定了一些限制。 不過,頗有中國特色的是,“三法兩規”又分別留下“國家另有規定除外”的出口。換言之,只要經過國務院批準,出臺專門的相關辦法后,亦可以突破現行法規。 不過,銀行獲準參股保險公司,由此帶來的交叉業務、相互持股問題以及監管真空問題,都給現行的監管模式帶來了新的挑戰。 吳定富曾表示,銀行參股或重組保險公司,是未來的一個方向,但由于涉及兩大監管部門,在防范風險和金融監管等問題上,還需要進行溝通和協調,年內很難說能否有實質性突破。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銀保股權相互融合的新形勢下,監管部門應研究如何在信息披露、關聯交易、交叉持股、人事交流、防火墻制度等方面加強有效的監管。有專家認為,我國監管部門應加快推行功能監管。 有法律人士建議,在銀證保相互滲透、綜合經營趨勢日益明顯的情況下,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金融機構并購的相關辦法。 據了解,銀監會和保監會兩大部門將于近期簽訂《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就銀保兩大領域的深入合作和跨業監管確定原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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