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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發股份首期股權激勵計劃出爐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07:39 每日經濟新聞
BY 鞏萬龍 每日經濟新聞 今日,華發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局會議近日審議通過《公司首期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公司擬實施首期股權激勵計劃。 本次激勵計劃采取股票期權模式在五年期限內實施,前兩年為行權限制期,后三年為行權有效期。公司授予激勵對象314.6萬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可行權日起三年的行權有效期內以約定的行權價格44.91元購買一股公司股票的權力;標的股票來源于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新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標的股票數量為314.6萬股 (占該計劃公告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9957%)。 公告顯示,本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華發股份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如果華發股份在期權有效期內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增發等事宜的,股票期權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將做相應的調整。 此次受惠股權激勵的對象總共16名,包括1名董事局主席獲得62.92萬股、3名董事局副主席(級)共獲68.75萬股,12名副總裁(級)共獲得173.03萬股。若在股票期權的三年行權有效期內,上述各層級的高級管理人員數量發生變化,則按照各層級獲授期權總數不變,在各層級內部平均分配的原則授權董事局對每人可獲授期權數量進行調整。 若華發股份2007年凈利潤比2006年凈利潤增長不低于100%,及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9%,本計劃才將授予激勵對象314.6萬份股票期權。 根據公告,此次股票期權設置行權條件為:華發股份2008-2011年度凈利潤及凈資產收益率滿足本計劃規定的業績條件。若2007年實際完成的稅后凈利潤為M(萬元),則2008、2009、2010、2011年的稅后凈利潤 (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準)S(萬元)應滿足:S≥M×(1+0.12)N(N=1-4)。即未來每年業績增長不低于12%才滿足行權條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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