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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失仍需商業車險補充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 10:51 新京報
提醒 昨天,記者隨機采訪一些車主,許多車主表示,交強險的責任限額調高至12.2萬后,將會考慮減少商業三者險的保額,有的車主則表示不再投保商業三者險。 對此,保險公司人士提醒,交強險主要是針對人身傷亡的賠付,在12.2萬責任限額中,其中11萬元是針對人身傷亡的,而對于財產損失的賠償限額只有2000元。如果車主只投保交強險,而沒有投保商業三者險,一旦發生比較嚴重的兩車相撞事故,2000元的賠償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只能由車主“自掏腰包”,而生活中,物損事故的發生率遠高于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率。 另外,目前,人身傷亡的賠償標準已大幅提高,如在廣州市死亡賠償動輒需要20萬到30萬,如果只投保交強險,一旦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車主還需自行承擔余下的風險。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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