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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促進法》破除四大就業潛規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21:31 CCTV《經濟信息聯播》
《就業促進法》于今年開始實施,專家表示,以前就業市場上存在的一些“潛規則”,將得到有效遏制。 不少求職者以前找工作時都會碰到就業歧視的現象,從年齡、性別、戶籍到容貌、身高、體重、疾病,甚至血型、生肖,《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對違反法律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實施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還明確,用人單位“強查乙肝”將受處罰。 對于以前有的職業中介機構要先扣押求職者的身份證或收取押金才肯介紹工作的情況,《就業促進法》將明確規定這兩類行為不合法,并應承擔違法責任。而對于“黑職介”,新法律規定將依法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和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個別用人單位將職工教育經費挪用為領導的出國考察費、經理的培訓費。《就業促進法》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對勞 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未提取或未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或者挪用職工教育經費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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