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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人超生最高罰單:76萬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7:05 大洋網-廣州日報
本報訊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湖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前天通報:去年以來,該省共有1678名干部、富人、名人超生被查處,其中,3名人大代表被罷免,4名政協委員被撤銷資格。孝昌縣龍騰水泥公司董事長歷少清因超生被罰76.55萬元,并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并受留黨察看處分。這是湖北省目前最大的一筆超生“罰單”。 伎倆:超生手段五花八門 湖北省計生委主要負責人介紹,這些案例中,一些人為了多生孩子,不惜多次再婚,或婚外同居,還有一些人不生兒子不罷休,一些人的超生手段匪夷所思。 黃陂區羅漢街團結小學一名教師為了超生,在2004年3月10日為自己的孩子做了假病殘兒鑒定,騙取了生育指標,違法生育了第二胎,被開除公職。 黃陂區前川街財政所一名職工,學“超生游擊隊”躲避到襄樊,違法生育第二胎;黃石市馬垅村一名礦老板,婚外同居,違法生育第三胎。 襄樊高新開發區綜合治理辦一名干部,于2005年8月離崗退養。2005年6月,其妻以治病為由,向所在單位請了半年病假,從該開發區管委會南湖家屬樓遷至鄉下居住,躲避計劃生育部門管理,2005年10月21日違法生育第二胎。 案例:法院副院長超生被雙規 原廣水市法院副院長吳秉太出生于1952年,中共黨員。1980年4月,吳秉太同妻子結婚,次年生育一女孩,2004年吳秉太在廣水市法院內退。 記者了解到,吳秉太早在1998年就結識了一名1979年出生的女青年許某,此后,許某被吳秉太長期包養。2005年9月,許某為吳秉太生下一個兒子。 2006年 10月,吳秉太以許某的名義,在武漢蔡甸區買下一套住房,并同許某長期居住在此。2007年7月,省人口計生委接到群眾舉報,去年9月22日,廣水市人口計生局按照省人口計生委領導批示成立專班,3天后,專班人員在蔡甸找到了許某,并在其住處發現了一名小男孩。許某拒不交代其違法生育的事實,后來,專班將許某和該小孩領回廣水,并通知吳秉太,吳秉太這才交代了其長期包養情婦許某并違法生育一男孩的主要事實。2007年11月底,廣水市紀委對吳秉太雙規。 思考:富人交了罰款就能生?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對超生者要征收懲罰性的社會撫養費——按照上一年度所在縣(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村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倍數征收。 但實際上,這一方式難以阻擋少數人超生——少數富人、名人,交了罰款就“岔”著生。“對于有錢人而言,幾萬元與幾十萬元的社會撫養費不值一提。再者,一些私營、民營企業主,其實際收入難以核準,違法生育后,交那點罰款不算什么,或者他們通過各種手段,最終只繳納了很少的社會撫養費了事。”湖北省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處處長江中三說。 那么,傳統的對超生者的行政處分奏效嗎?即由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超生育者予以紀律處分,例如記過、記大過、開除等。 對此,一位計生專家說,目前社會上的“超生新貴”,沒有傳統意義上的單位限制,行政處分對他們就沒有了約束力。這樣一來,“超生罰款”就演變成了富人、名人“交了罰款就能超生”。 省人口計生委副主任林光生說,“罰款超生”所破壞的是社會公平,法律的公正性、嚴肅性應該適用于所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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