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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瞞報安全事故央企負責人考核將降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15:25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2月25日電 (記者 馮曉芳) 即將出臺的《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辦法》規定,中央企業發生瞞報事故、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其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一律實行降級。 在25日召開的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黃淑和說,中央企業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在暫行辦法中也明確規定了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報告的事項、程序、要求等。 黃淑和表示,要加大安全業績考核力度。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中央企業年度內發生較大責任事故或重大責任事故,都要依據規定進行降級、降分的處理,安全生產業績考核結果與企業負責人薪酬掛鉤。 黃淑和說,2008年國資委將啟動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逐步實現對中央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測監控。這一平臺還將向中央企業發布有關預測預警信息,向國務院應急平臺提供所需的專業數據和實時圖像等。 國資委還提出,中央企業要通過演練檢驗企業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電網、交通運輸、民航、石油石化、化工、電信等與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行業,要適時與地方政府聯合開展應急演練,以切實提高對大范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水平。 據悉,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明年還將按照中央企業主營業務范圍和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將中央企業劃分為三類,不同類型實施不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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