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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兩千以下不用繳個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10:19 南方都市報
月薪兩千以下不用繳個稅 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起征點擬由1600元升至2000元的草案,工薪階層納稅者將由50%降至30% 本報訊 昨天上午開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等。根據該項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目前的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繼2006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800元/月調整到1600元/月后,個稅起征點有望再次提高。 財長:財政收入將減300億 根據我國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等變化情況,為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負擔,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法制辦擬訂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說明。他說,把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每月2000元,將減少財政收入約300億元;同時,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全國職工總人數比例將由50%左右降為30%左右。這樣修改既可滿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需要,也統籌兼顧了財政承受能力,并體現了重點照顧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調整意圖。 專家:對百姓來說是好事 據分析,一旦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通過審議正式實施,就意味著月收入未達到2000元的市民將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低收入受益人群進一步擴大;而需繳納個稅的其他市民則可少交個人所得稅。而稅務部門組織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相應減少。“個稅免征點提高至2000元,對老百姓來說是一件好事情,國家應該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一名稅務專家稱。 深圳市民:還應該再高一些 對于此次擬提高個稅起征點,在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深圳市民普遍表示歡迎,不過在起征點2000元上,接受采訪的市民則大多數認為“還應該再高一些,結合區域和城市的消費水平才更合理。” 從湖南衡陽來深圳開出租車的張師傅告訴記者,自己目前的收入每月平均在四五千元,這一數字在老家絕對屬于高收入,繳些個稅也不會覺得有什么負擔。但在深圳,由于年初才湊錢買了一套70萬元的房子,現在每個月供房就是3000多元,加上孩子上學的學費和各項生活費,“我的收入在深圳也就是勉強維持正常家庭生活,差別這么大的消費水平,卻都按照同樣的標準征稅,真的不合理。” “應考慮不同區域消費水平” 據了解,在國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尚沒有調整到1600元時,深圳曾經有一段時間的個稅起征點為1600元每月,和其他城市相比,確實享有一定的“優惠”,不過,這種考慮到城市物價消費水平的“優惠”在2006年國家個稅起征點調高之后便被取消了,按照相同標準起征個稅。 “我覺得合理科學的方法,應該是有一個城市之間的消費指數比較,在這種比較的基礎上,由國家制定一個基數,按照不同的區域消費水平設定個稅起征點,這樣才是真的稅負公平。”在深圳某商業銀行貸款部工作的市民廖先生建議。 -變化個案 月薪六千 月省六十 劉先生月收入6000元,每月稅前扣除的“四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為310元。 按現行的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每月1600元計算:(6000-1600-310)×15%-125=488.5(元) 按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每月2000元計算:(6000-2000-310)×15%-125=428.5(元) 兩者每月相差60元,每年相差720元。 -網友建議 “征稅起點應和房價掛鉤” 參與調查的1000多名網民中,有五成認為深圳個稅起征點應該調至5000元以上 昨日在奧一網進行的調查中,有奧一網友表示,個稅起征點應該考慮到城市的平均工資水平。 按照國家的統計數據,今年前九個月全國城鎮平均工資為1853元每月。但深圳的這一數字卻遠遠高于國家平均水平。根據深圳市統計局統計最新公布的數據,2007年深圳的平均工資為2976元,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了1000多元,超過了50%,在這種差異如此巨大的平均工資水平下,作為為調節高收入群體考慮的征稅手段,應該結合城市的相對收入水平來制定,并不應該全國統一一刀切。 “應考慮不同城市生活成本” “在深圳,2000元錢的月收入連一平方米房子的1/10都買不到,為什么還要征稅?難道稅收不是用來調節貧富差距的嗎?那就應該考慮不同城市的生活成本來制定。” 根據最新統計結果,深圳11月的新建商品房平均價格為14797元,按照這一價格,即使是月收入過萬的城市中高收入者,要實現自己購置房產的愿望也感到吃力,“衣、食、住、行,這些都是我們生活的基本要素,現在我連買個房子都要勒緊褲帶的時候,每個月還需要作為高收入者,繳超過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真的覺得有些難以理解。”在深圳某媒體工作、每月收入在9000元左右的馮先生建議,國家在確定個稅起征點時,能夠考慮不同城市的房價水平。 “深圳起征點應在5000元以上”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多少才算合適?昨日,奧一網就此做了一個網絡調查,截至昨晚8時,短短半天的時間里,就有超過1000名網友參與了調查,其中有五成網友認為深圳的個稅起征點應該調至5000元以上。 昨日,參與調查的網友中普通職員占多數,達41%,其次是外來務工者,有37%,自由職業者有12%,私企老板和公務員各占3%和4%。從月收入上看,參與調查的網友中收入在2000-5000元之間的占多數,有52%。20%的網友收入在1000-2000元之間,13%的網友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間,100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收入的網友分別占5%和8%。 全國人大代表呼吁更深層次個稅改革 個稅起征點不應頻繁調 “對費用減除標準做臨時的修改固然重要,但進行更深程度個稅改革更重要。”昨天,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全國人大代表繆昌文說。 繆昌文認為,目前稅法規定的超額累進稅率不夠科學,應調整簡化級距,可避免對個稅起征點的頻繁調整,同時還能減少中等收入階層的稅負。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目前采用的是分類法,對不同的收入采取了不同的稅率,但對納稅人不同的收入來源沒有考慮進去,容易造成高收入群體偷、漏稅問題,一定程度上減弱了以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說。 據新華社電 多少起征才算合適 個稅起征點多少才算合適?有一種比較流行的算法是,職工月平均工資額應達到起征點的一定倍數。比如,1981年職工平均工資約為每月60元,而起征點為800元,大約為月工資的13.3倍;到現在,起征點已調高到1600元,而據國家統計局今年公布的數據,今年前9個月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53元,起征點僅為月工資的86.3%。兩者相比,反映目前的個稅起征點明顯過低。 廣東個稅收入首次突破400億大關,成為地稅第二大稅種 專家:個稅收入大增不是好現象 一旦草案通過,廣東省將有多少納稅人可受益呢?昨日,廣東稅務部門表示,目前,草案正在審議過程中,是否實施仍未明確。稅務部門需進行具體測算才可確定有多少納稅人受益。 記者了解到,截至12月15日,廣東地稅組織個人所得稅收入405.89億元,首次突破400億元大關,比去年全年收入330.22億元增加75.67億元,同比增長30.0%。個人所得稅收入已成為廣東地稅第二大稅種。 一些稅務專家認為,受益于廣東經濟蓬勃發展,居民收入穩步提高,近幾年廣東個稅收入持續增長,今年的增幅尤其大。個人所得稅收入成為廣東地稅第二大稅種,這不是一種好現象。因為個稅收入大部分來源于工薪階層,這部分人的負擔比較重,生活壓力比較大。政府部門更應該對高收入人群課以高稅,而讓中低收入人群受益。而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則可讓更多的低收入人群受益、大部分納稅人受益。 此外,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教授楊衛華還表示,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在勞務報酬所得費用扣除、股息紅利稅率過高、個稅稅率不統一等方面迫切需要修改。現行個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楊衛華指出,在工資薪金費用扣除標準提高以后,多年未動的勞務報酬費用扣除額也應該相應上調,否則不公。股息紅利為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后分配給股東的利潤,目前規定仍要繳納20%的所得稅,有重復征稅嫌疑。楊衛華認為,該稅率應該降到10%或5%較合適。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羅斯丁 王瑩 馮悅 (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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