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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1瓶假茅臺交違約金10萬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8:00 每日經濟新聞
承諾書鄭重承諾:打擊假茅臺酒,保護其知識產權,自覺維護國酒茅臺的形象和聲譽,堅決抵制一切假冒侵權行為,保證不銷售一瓶假冒茅臺酒和系列酒的侵權酒,不虛假宣傳,不誤導消費者,維護茅臺酒的知識產權和市場秩序。同時,經銷商還承諾:不低價串貨,不哄抬價格。自覺接受市場和消費者、執法部門的監督。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歡迎消費者對經銷商予以監督,若有銷售假冒侵權茅臺酒的行為,一經查實,舉報人將獲得1萬元獎勵。 廣東省酒類專賣局副局長:確有個別經銷商賣假茅臺 上月底,《民營經濟報》記者采訪了廣東省酒類專賣局副局長朱思旭。朱思旭稱,確有個別經銷商賣假茅臺。 朱思旭說,據他所知,茅臺酒廠每年配送到廣東市場的茅臺酒在400噸以上,渠道以經銷商為主,專賣店銷售量還是少數。由于茅臺酒貨源緊張,出現經銷商供貨不足是正常的事。有沒有斷貨,廣東省不太清楚,但省外市場是聽說過有斷貨的情況。 對于造假說,朱思旭認為某些媒體可能夸大了。當地是有小酒廠做假茅臺,但不是遍地開花那么嚴重。 對于經銷商和專賣店賣假茅臺酒,朱思旭表示,廣東這邊是茅臺酒的重要市場,酒廠對專賣店和經銷商管理得比較嚴格。當然,個別經銷商受利益驅使賣假酒應該是存在的。 朱思旭又分析說,為緩解供需矛盾,茅臺集團一方面在想方設法擴產,盡量保障市場供應,保護經銷商利益和積極性,另一方面在產品路線上,可能出現兩極分化,一方面是年份酒和主品牌茅臺酒繼續往高端走,另一方面加大子品牌如茅臺王子酒、茅臺迎賓酒的產品供應,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的要求。民營經濟報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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