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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財政部日前宣布,經國務院批準,從2007年12月20日起,小麥、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共計84種商品的出口退稅將取消,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朱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