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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鋁業吸收合并包頭鋁業通過證監會重組委審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1:32 國資委網站
2007年12月7日,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包頭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7年第21次重組委審核工作會議審議并獲得有條件通過。 根據方案,中國鋁業擬以新增A股股份換股吸收合并包頭鋁業,以中國鋁業為合并完成后存續公司,包頭鋁業全部資產、負債和權益將進入中國鋁業,包頭鋁業法人地位將被注銷。換股完成后,中國鋁業新增A股股份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國鋁業的換股價格為20.49元/股,包頭鋁業的換股價格為21.67元/股。作為對參加換股的包頭鋁業股東的風險補償,在實施換股時給予其40%的溢價。換股吸收合并的換股比例為1:1.48。 由于涉及方面較廣,本次合并方案是在中國鋁業提出并經過了多次審議和審核才一路過關的。首先是被吸收合并方的董事會的審議,其后是并購雙方中國鋁業和包頭鋁業的股東大會審議。其中,中國鋁業經過了A、H類別股東會議審議。此后,相關主管部委也對此分別進行了批復、核準。 中國鋁業吸收合并包頭鋁業的方案獲得通過,標志著該次重組即將塵埃落定。此舉對于提高企業競爭力和產業集中度,增強中國有色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的話語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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