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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甲氨蝶呤事故調查水落石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8:18 每日經濟新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昨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對上海甲氨蝶呤事故的調查已有最終結果。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依法吊銷上海華聯制藥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并給予按照藥品管理法最高的處罰,企業相關責任人也已被公安部門拘留。 顏江瑛表示,對甲氨蝶呤事故的認定,已經有了一個最終的結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在前段時間成立了聯合調查組,這個聯合調查組也和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對甲氨蝶呤的情況做了調查。現在調查的結果,在9月14日實際上已經公布了,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中混入硫酸長春新堿,這是一個情況。那么為什么會混入呢?上海市已經對這個情況做了初步調查,結果是這樣的,上海市政府的相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聯合調查組的指導和參與,對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華聯制藥廠生產的鞘內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的藥物損害事件的原因進行了調查,發現是因為在生產過程中,現場操作人員將硫酸長春新堿混入這兩種藥品,導致了多個批次的藥品被污染。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已依法吊銷了上海華聯制藥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 蔣佩芳 蔣佩芳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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