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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任大法官與WTO中國角色之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02:00 第一財經日報
熊劍鋒 從當被告到成功推薦“法官”、從規則的被動適應者到解釋和制定者,中國在整個世貿體系中的角色正發生質的改變。 對于國際貿易爭端問題,張月姣昨日在電話中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中國應不斷學習和適應國際貿易的法律規則體系,通過法律和規則來維護自身的利益。出于保持公正和中立的考慮,她婉拒了本報的進一步采訪要求——雖然要到明年6月才正式上任,這位WTO“大法官”卻已提前進入角色。 經驗豐富的“合格”世貿專家 對外經貿大學WTO研究院研究員桑百川對本報記者表示,張月姣的獲任意味著中國未來在世貿組織中將有更多的聲音。他特別提到,鑒于多哈回合談判已進入僵局,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和上訴機構,將在整個世貿組織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當然,也有專家認為,張月姣的獲任不能僅僅從狹隘的利益角度來理解!爸袊_始向世貿組織輸送高級職位人才,表明開始深度參與并影響整個世貿組織的運行。中國不僅從世界多邊貿易體系中獲得了利益,而且開始承擔責任和作出貢獻!辟Y深WTO專家趙躍龍對本報記者表示。 趙躍龍是美國喬治敦大學特聘教授、世界銀行政策顧問,也是有“世貿組織之父”之譽的喬治敦大學教授約翰·杰克遜的弟子。8月初,美國本土的1028位經濟學家向美國國會聯名請愿,要求拋棄可能針對中國的報復性貿易措施,趙躍龍就是受邀簽名的經濟學家之一。有趣的是,張月姣也曾在喬治敦大學學習法律并獲得相關學位。 缺乏對WTO有專業細致研究的人才,是中國“入世”后遇到的難題之一。在數天前商務部的一個內部會議上,有官員就指出,當前國內研究WTO的人員大多過于宏觀和戰略,缺少對規則、機制及法律體系等的細致研究,真正的人才很缺,擁有實戰經驗的人才更少。 張月姣無疑是少數“合格”的人才之一。張月姣中學畢業后就前往法國留學,而流利的法語也是成為總部設在日內瓦的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成員的必要條件之一;貒,張月姣先后任職于國家進出口委員會、外國投資委員會和當時的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條法司,參與了中國十余部對外貿易和外資法律的起草工作。 張月姣于1984~1997年在外經貿部條法司工作期間,美國四度在知識產權問題上和中國發生摩擦,甚至對中國發起了“特殊301調查”。張月姣等與時任外經貿部部長吳儀一起同美方“過招”,終將爭端平息。 此外,張月姣還在亞洲開放銀行、西非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都擔任過高層職務。趙躍龍評價說,張月姣是少有的具備理論功底和實戰經驗的國際法和國家貿易專家,此次擔任WTO上訴機構大法官正是對其能力的肯定。 在中國恢復世貿組織身份的關鍵談判中,張月姣還作為中國談判的法律顧問做了大量工作,并且參加了世貿組織烏拉圭談判的最終談判。 在此過程中,中國在世貿組織中的姿態,也從熟悉和適應慢慢轉向參與和發揮作用。迄今為止,中國已經有五位專家入選過WTO爭端解決機構“指示性名單”,除張月姣外,還有商務部條法司原司長張玉卿、武漢大學法學院前院長曾令良、華東政法學院教授朱欖葉以及復旦大學教授董世忠等。 “但是中國參與世貿組織的深度仍然不夠!壁w躍龍舉例說,在多哈回合談判過程中,美國和歐盟提出了一個有關氣候排放的法案,對此中國由于缺乏這方面的專業人才,沒有發表任何意見,而巴西第二天就提出了一整套完整的意見,包括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以及自己的解決方案。因此趙躍龍認為,中國需要更深入更全面的人才,我們對世貿組織的規則還不夠熟悉和了解,只有做好這一步才能參與游戲規則的制定。 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中國屢遭貿易摩擦和各種貿易壁壘,包括在反傾銷調查中敗訴。對此,趙躍龍認為,敗訴的原因有時候是我們確實有與承諾不相符的地方,另外也與我們對世貿組織的規則不是很清楚有關。 中國的世貿角色飛躍 對于此次張月姣當選,趙躍龍認為,最重要的意義不在于中國在世貿組織中獲得了一個高層職位,而在于中國從此獲得了規則的解釋權和制定權。這種權利并不意味著中國將謀求私利,而是意味著中國具備了參與博弈規則的能力。 趙躍龍表示,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最重要的特點,是采取了法律和規則來解決各成員之間的貿易爭端,與過去的外交手段和貿易制裁手段相比是一個重大進步。從關貿總協定時代到世貿組織時代,貿易爭端解決司法機制也由外交導向轉變為規則導向。 據了解,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運行流程分為四個步驟,前兩步是:在貿易摩擦和貿易爭端發生后,首先在政府層面進行磋商;如果在60天之內無法通過磋商解決爭端,起訴方就可請求設立專家組,WTO爭端解決機構就會從指示性名單中選出三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將對爭端進行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和裁決意見。 由于世貿組織中的兩個成員在簽署入世協議時,無法顧及所有條款涉及的細節,因此在出現具體問題時,由于對條款理解不同,雙方之間難免會發生爭端!斑@時候,就需要專家組成員在協議條文之外,結合經驗和過去相關案例來評審。”趙躍龍說。 貿易爭端解決機構對專家組作出的決議采取“反向一致”的表決機制,即專家組的決議自動通過,除非遭到與會成員的一致反對,包括起訴方。這種表決機制是對原來關貿總協定的正向一致的表決機制的修正,在“正向一致”機制下,只有所有的與會成員都同意,決議才能被通過,這導致了大部分決議很難通過,爭端解決的效率低下。 “反向一致”表決機制的引入,導致大部分決議都會被大會通過,但是被訴方往往不同意決議結果。因此,貿易爭端往往會走到第三步程序——“上訴”至上訴機構。上訴機構扮演的是整個爭端解決機制的最終裁決者和最終解釋者角色。 “就相當于一個終審法院,只不過沒有叫法院的名字!壁w躍龍解釋,上訴機構會對專家組出具的報告進行解釋和裁決,產生爭端的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上訴機構的最終裁決。 上訴機構這個最終解釋者和終極裁判的角色,要求“大法官”們必須擁有深厚的學術功底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在出現沒有法律條文明確規定的細節沖突時,還必須能夠結合過去的經驗和相關案例來作出令人信服的裁決。 一個事實是,到目前為止,除了張月姣進入上訴機構外,其他四名曾進入指示性名單的中國專家中,只有張玉卿一次成為專家組成員。有關專家表示,這與中國入世不久、WTO其他成員對中國專家的信任度不夠有關。 隨著多哈回合談判的失敗,爭端解決機制和上訴機構在整個世貿組織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而隨著中國對WTO參與程度的加深,中國在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和具體案例中的話語權也日趨增加。據有關媒體報道,截至2006年底,中國已經有五名工作人員進入了WTO秘書處,比日本還多。此次張月姣的獲任,無疑是這一趨勢的又一印證。插圖/蘇益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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