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香港簽署會計等效聲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09:40 《財經》雜志網絡版
目前會計等效還停留在兩地會計師公會的層面;今后內地赴港上市企業將無需制訂兩份財務報表 【網絡版專稿/《財經》雜志記者 宋燕華】12月6日下午,財政部副部長、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秘書長王軍與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方中于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聯合簽署《關于內地企業會計準則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等效的聯合聲明》。 這是繼2006年5月,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與香港會計師公會就內地企業會計準則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實質性趨同情況發表聯合聲明后,兩地會計準則接軌的又一項實質性進展。 會計準則的等效是指,今后內地赴港上市的企業,按照中國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后,無須再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進行全面轉換并出具一份完整的財務報表,即使調整也只是對個別項目作出說明或者編制極少項目的調節表。 由于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脈相承,內地與香港簽訂會計等效協議后,將有利于今后與歐盟、美國等國家和地區開展會計等效工作。 香港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張智緩向《財經》記者表示,從技術層面,目前內地與香港的會計準則等效的協議框架中,僅留有兩項差異。 一項是資產減值方面的呈報方法,香港會計準則規定,對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減值準備允許轉回,并計入當期損益。但內地準則認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價值較大的非流動資產發生減值后,價值恢復的可能極小或不存在,所以規定此類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美國公認會計準則也與中國內地相似。 另外,在關聯方交易的披露上,香港準則認為同受國家控制的企業均視為關聯方,所發生的交易作為關聯方交易,在財務報表中要求充分披露。而中國內地認為這一規定不符合中國實際,因為中國內地的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較多,但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如果沒有投資等紐帶關系,就不應構成關聯企業。 據悉,中國內地會計準則委員會曾向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反映這一問題。今年2月22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采納了中方意見,公布準則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并計劃在年內完成,屆時便可多消除此項差異。 方中認為,會計等效主要的好處是有利于減低內地企業赴港上市時制定兩份財務報表的成本,而且,這一好處將會是雙向性的。“日后若香港公司可于內地上市,亦同樣能享受此成果。” 王軍也表示,兩地會計等效可讓投資者在同一個平臺上考慮企業的業績,有利于兩地資本市場的發展,并引導更多內地企業赴港上市。 不過,目前會計等效還僅僅停留在兩地會計師公會的層面,香港證監會尚未接納來港上市的內地企業僅以內地會計準則編制,而且僅由內地會計事務所審核財務報表的方法。方中強調,目前兩地的會計師公會均在積極與雙方的證券監管部門展開協調。 同在12月6日,作為中國審計準則委員會主席的王軍也與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簽訂了《關于內地審計準則與香港審計準則等效的聯合聲明》,聲明同一個注冊會計師根據2007年12月6日有效的兩地審計準則執行同一項鑒證業務(包括審計、審閱、驗資等)或其他相關服務業務,可以得出同等結果。 這意味著,今后在對方上市的企業,可由具有當地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按照當地審計準則出具審計意見。 此外,雙方還簽訂了一份有關合作開展培訓的備忘錄,使兩地會計師更容易考取雙方的執業資格。目前,兩地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己可免考審計和財務管理兩份試卷,在本次聲明生效后,會計試卷也將很快免考;由于兩地稅法和經濟法的差異較大,內地有關方面已承諾可幫助香港加強這方面的培訓。-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