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處方藥擬收藥事費 醫院藥店同價售藥存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2:50 第一財經日報
“如果國家發改委要對醫院處方藥收‘藥事費’的做法就是為了實現醫院和藥店同價售藥的話,那對我們這些藥品零售行業來講,獲得醫院外流處方的機會將會更少,肯定又將是一場寒流。”針對國家發改委要推行4項措施進行藥價改革的消息,福建省一家大型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吳先生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四項措施將推藥價改革 國家發改委近日在其網站上刊文,發改委副主任畢井泉在文中談到,為實現十七大作出的醫療服務“價廉”的目標,必須推進藥品價格改革。 畢井泉提到,在下一輪的藥價改革中將要推行4個方面的措施:第一,研究制定藥品出廠價格,把出廠價格做實,并把價格明示,印在外包裝上;第二,鼓勵批發行業和企業競爭,實現在出廠價基礎上加5%~7%的批發環節差率的目標;第三,醫院和零售藥店銷售藥品實行零差率,改按處方收取藥事費;第四,報銷的藥品按照仿制藥品價格報銷,專利藥的價格高出仿制藥的價格部分由患者自付。 畢井泉還特別解釋說,“藥事費”也就是指藥品使用、運輸、儲備等有關活動所產生的成本。 “醫改方案出臺在即,而發改委作為醫改協調小組的主要成員之一,主要官員能在公開場合提到這樣一項藥價改革方案,很有可能就是將來政府對藥品價格改革的一個方向。”上海市流通經濟研究所醫藥流通研究中心主任代航認為。 難題待解 發改委官員的這一提法出來后,業內人士紛紛表示疑問。 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朱長浩表示說:“處方藥藥事費的提法也就意味著將要取消醫院藥品銷售的15%加價率政策,但這么多品規的藥品,生產工藝、流通方式和儲備條件都各不完全相同,藥事費的比例標準如何設定是個難題。” 遼寧一家醫藥企業負責人的擔憂則是:“如果藥事費比例不足以彌補醫院在藥品銷售方面的收入,那么醫院必定還要通過其他渠道來彌補損失,很顯然藥企會首先成為醫院的埋單人,無形中也向藥企轉嫁了成本。” 朱長浩認為,藥價虛高的根源在于以藥養醫的體制,藥事費的做法其實也就是一直在執行的15%加價率的政策的變通而已,或許能改善藥品流通領域的一些不正之風,但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以藥養醫的體制。 上述藥店負責人吳先生則表示,以處方藥收藥事費的做法來推動醫院和藥店處方藥同價銷售,完全是站在醫院的角度來決定藥品價格的手段,而這對利潤率原本就很低的藥品零售行業來說必定又是一次沉重的打擊。 “如果藥店向消費者收取藥事費,那么醫院和藥店的處方藥價又一樣了,處方外流更是不可能了,這也就意味著藥店來自處方藥的收入要大大縮水,甚至有可能徹底失去處方藥的銷售優勢。”藥品零售行業的資深研究人士王軍認為。 “按照發改委官員的提法,首先應制定好藥品的出廠價,但要想做實藥品的出廠價,準確定價,必須要求主管部門掌握完整的藥品成本信息。目前已經批下來的將近18萬個品規的藥品,摸清這些信息也將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幾年以后再來實行這個政策,不知道是否還能按照現在的意愿做下去?”代航也提出疑問。汪言安 相關報道: 發改委醞釀源頭降價 醫院售藥擬收藥事費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