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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房新政擬重新劃定購買人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1:12 西安新聞網-西安日報
據《新快報》報道 易其稿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再次面臨“修正”:原定9月底完成修訂并印發全國執行的這項政策,出臺日期已調整為“年內”。 在今年8月全國住房工作會議將經濟適用房對應人群調整為“低收入者”,并將雙限商品房確立為解決中等收入者住房問題路徑之后,國務院近日再次提出要求,通過“辦法”的修訂,實現這兩大住房產品對應人群的“無縫對接”。 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說,8月的住房工作會議把經濟適用房的適用人群調整為低收入家庭。此精神甫一出臺,一些地方政府旋即對經濟適用房購買標準進行調整,在北京,一人戶家庭年收入須低于22700元,方能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的標準,相對于此前6萬元的標準,新標準大為提高,大量原本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群,被排除在外。這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實際上無力承擔購買限價商品房的支出,這類住房價格通常只低于周邊樓盤平均價格的20%,又不允許購買經濟適用房,于是,這一“空當”便凸現出來。 日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問新加坡期間,公開表示,經濟適用房應主要針對“中產階級”。而目前建設部著手對“辦法”的再度修訂,即是針對這部分“空當”,“具體工作正在進行,年底之前應有結果!毕⑷耸扛嬖V記者。 雖然在“針對人群”問題上,“辦法”仍在繼續修訂,不過在經濟適用房的另一個敏感領域———政府回購方面,“辦法”的修訂已經基本定案,建設部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對于外界爭議許久的回購問題,修訂完成之后的“辦法”將明確經濟適用房“有限產權”的特殊屬性,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即回購只牽涉新建經濟適用房。同時,修訂的“辦法”還將給出劃分新舊經濟適用房的關鍵時間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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