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我國政府對質量問題給予高度重視。與去年相比,消費類產品質量有了較大提升。但目前仍有部分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存在不盡人意的地方,給消費者生活帶來諸多困擾。2007年本刊投訴辦共受理投訴2140件,調解成功率達90%。2006年被投訴產品前列的是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視、家用轎車等產品。今年本刊受理投訴產品的排行發生變化,空調投訴率上升,電動自行車成為新增投訴熱點。產品主要涉及空調、手機、電視、電動車等。
空調
本刊受理空調投訴2014件,集中反映安裝速度慢,維修周期長,出現質量問題時,經銷商、廠家、安裝三方相互推諉責任等問題。
消費者劉女士,于2006年12月份購買的某品牌空調,2007年8月空調自燃起火,立即聯系廠家和經銷商。有關人員評估幾天后得出結論:“空調不存在問題,不清楚起火原因。”拒絕承擔起火造成的損失。
國家在《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質量檢驗規范》中對空調的安裝房間面積、安裝位置、線路連接等作出明確說明。對于空調溫度規定指出,制冷時進出風口溫差不小于10℃,制熱狀態下溫度不小于15℃。消費者在空調檢測時應注意相關數據是否達標。當空調發生自燃、爆炸、漏電等情況造成人員財產受損時,應要求相關部門承擔民事責任,支付賠償費用。
手機
本刊受理手機投訴145件,集中反映手機多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充電后待機時間短、不能上網等問題。
消費者儲女士,于2007年購買LG手機,充電兩天仍顯示“充電中”,拔掉電源會自動開機。4月23日送到LG上海檢測中心檢測,查出手機存在質量問題需修理。工作人員告訴儲女士,一周內修好。但儲女士等到5月28日都沒有回音。
消費者王小姐“五一”期間在合肥迪信通手機連鎖賣場購買一個手機萬能充電器,導購小姐介紹他們的充電器是綠色環保產品,終身保修,而且價格是全合肥最低的,買貴了差一補二。王小姐當即花50元購買導購小姐推薦的充電器。但隨后王小姐發現同款充電器在另一家商場只售38元。王小姐氣憤地返回該手機賣場,得到的答復卻是“產品價格最低”是指在他們的所有手機連鎖賣場中,并非全國整個手機市場。關于“價格差一補二”,售后人員建議王小姐到其他商場購買充電器,開發票過來,差多少補多少。最終以贈送王小姐一副羽毛球拍了結此事。然而,王小姐的噩夢并沒有結束,當她回家打開包裝時竟然發現自己購買的這款充電器并非是導購小姐推薦的。
我國手機用戶達6億之多,手機投訴一直高居不下,手機維修經常使消費者陷入無期等待中。雖然在國家頒布的《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規定:送修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后收回備用機。但又多少消費者能真正享受到這種待遇呢?精明的商家作為產品專家、行業的掌舵者,對消費者的要求,總是以沒有備用機等各種各樣的理由搪塞。
2007年信產部為進一步規范手機消費者市場,統一了手機充電器的生產標準,規定新款手機將會連帶一根新標準要求的連接線和一個USB端口的母座充電器一同出售。不同品牌廠商生產的母座充電器將是通用的,用戶更換手機時不需更換母座充電器,以后也無須另購充電器。按照一個手機充電器二三十元錢的價格計算,全國手機用戶每年在經濟上將有10幾億元的節省。消費者需特別注意的是,目前市場上流行的“萬能充電器”并非今后統一標準的通用充電器.在購買充電器時消費者應選擇有USB接口和“泰爾”認證的產品。
電視
本刊受理電視投訴125件,集中反映電視使用時接觸不良、機內顯像管或線路板故障、出現故障不給換機、維修使用舊零件等問題。
消費者張先生,于2007年2月25日購買長虹牌電視機。3月7日發現電視內部響聲很大,經銷商告訴張先生這是正,F象。3月18日,在觀看電視時屏幕左邊變黑、右邊變白、中間出現一小塊斜影圖像。經售后人員查看,電視存在自動關機并散發著膠糊氣味的故障,需要維修。張先生質疑新機就要維修嗎?找經銷商協商換機,但經銷商卻以產品沒有外包裝為由拒絕其要求。
消費者徐先生,于2005年購買某品牌電視機,使用時發現遙控器不起作用。2007年1月,維修人員檢測電視經常存在電流大的故障,遙控器內竟然發現一張廢棄的兌獎卡。該公司隨后承諾為徐先生免費維修、延長保修,期并更換遙控器。
根據《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規定,家用視聽商品自售出第8日至15日內,出現整機無圖象,圖象滾動失真、扭曲無法正常收看,聲音嚴重失真、噪音大、無法正常收看的情況,消費者要求換貨的,銷售者應當按消費者的要求,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的家用視聽商品。消費者張先生及時把問題反映給經銷商,合理主張消費權利,爭取了15日內的換機有效期,避免遭受維修之苦。雖然遭遇銷售商阻撓,但我國三包條例中,并未規定消費者退貨時必須提供包裝,商家、廠家也沒有制定此類規定的依據。消費者遭遇商家的霸王條款時,應予以抵制。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制定出臺的《高清數字電視顯示器標準》和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制定出臺的《平板電視機售后服務實施意見》,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屆時將為行業規范操作與實施提供強有力的依據,也為消費者的產品使用和售后提供了保障。消費者應特別注意的是,平板電視整機保修期限為1年,顯示器等主要部件保修期限為2年,有別于現行《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中,關于彩色電視機和黑白電視機主要部件保修期限為3年的規定。
電動自行車
本刊受理電動自行車投訴115件,集中反映缺少維修配件、原經銷商撤店、當地沒設維修站點等問題。
北京消費者崔女士,于2007年6月在居家附近的華堂商場北四環店購買某品牌電動自行車一輛,使用3個月后,控制器出現故障。但該專柜在華堂商場撤柜,該廠家在北京沒有維修部,只是委托其他維修店負責消費者的售后維修。崔女士乘車從北四環將電動車拉到位于菜市口的維修店,工作人員告訴她現在沒有配件,需要廠家發貨。崔女士從9月等到11月,不知哪一環節出現漏洞,廠家兩次發貨都發錯型號。崔女士的電動車也只能在維修店里靜靜地等候。
消費者謝先生,于2007年9月16日購買某品牌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貨架斷裂,經銷商以不在三包期內的理由拒絕為其維修。
我國對電動自行車已經實施解禁,但并未對電動自行車的三包做出具體規定。根據三包法規,電動自行車的保修在三包規定適用范圍之內。消費者的車出現問題,應依據三包規定進行維修。經銷商無權拒絕履行三包義務。參照《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的規定,自行車的整車保修時間為1年,主要部件如車架、變速器的保修為3年。當電動車需要維修、更換、退貨時,經營者應承擔運輸費用。經銷商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等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消費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