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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銅鼓“電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03:19 中國經濟周刊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劉江 徐婷婷/江西報道

  小水電與供電公司:電價怎么定

  2007年8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銅鼓縣水電行業協會副會長歐陽淼生得知,該縣部分水電站業主正在籌劃“非常行動”,“準備以靜坐、打橫幅等方式引起媒體注意,以求解決上網電價過低問題。”

  歐陽淼生隨即將此消息上報縣綜治辦。銅鼓縣委縣政府緊急召集縣供電公司、部分小水電業主、物價局等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答應處理此事,“非常行動”才得以避免,但結果仍是“不歡而散”。

  而就在今年5月,銅鼓縣多家小水電業主就發出過同樣的聲音,要求政府解決上網電價過低的問題,經過銅鼓縣小水電協會多次協調,事情才得到平息。

  歐陽淼生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近兩年來,銅鼓縣小水電經營難的問題日益凸顯。感到生存壓力越來越大的小水電開始聯合起來,試圖通過提升電價來改變窘境。

  曾經的水電致富夢

  僅僅在幾年前,小水電還是許多銅鼓人的發財致富夢想。

  2001年,地處江西西北邊陲的銅鼓縣,正似一江春水,開始泛起“漣漪”。

  距銅鼓縣城40余公里的紅蘇村,位于大段鎮南端的崇山峻嶺之中,水能資源豐富。2001年,時任村委會主任的歐陽淼生拿出自已的全部積蓄,聯合兩戶村民投資68萬元,在自家門前修建了銅鼓縣第一座農民股份制電站——紅蘇電站,裝機260千瓦,并于2002年6月建成發電,此后6個月的出售電量收入達12萬元,經濟效益良好。

  紅蘇電站的順利建成和良好的投資回報,使得紅蘇村開發小水電的熱情高漲。村委會研究認為,紅蘇村水能資源豐富,開發小水電是紅蘇村經濟發展、農民致富增收的一個新亮點。

  紅蘇電站投產后的三年內,不足百戶人家的紅蘇村,建成水電站7座,總裝機3450千瓦,年發電量達1250萬度,年電費純收入達150萬元,全村人均“小水電”收入3000余元。全村參與小水電開發的達47戶256人,用歐陽淼生的話來說,紅蘇村三分之一的勞動力直接由農民變成了懂發電技術的水電從業人員,該村由原來靠山吃山的林業村變成了借水發財的水電村。

  歐陽淼生也成了“一面旗幟”,縣政府把他作為先進典型給予了隆重的表彰和獎勵。“當時縣政府還獎勵了我3萬元,從而引發了‘紅蘇效應’。”即使現在,歐陽淼生也樂意向《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談及這段往事。

  據銅鼓縣供電公司《關于服務和促進小水電資源轉化工作情況的匯報》顯示,2001年銅鼓縣電力系統“供發”分家之后,各徑流小水電站上網電價從0.12元/度調升為0.18元/度。2002年國內能源趨緊,小水電資源受到工業企業的無比“青睞”。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銅鼓民間投資小水電的熱情。

  由于銅鼓縣85%以上的面積為山林,且水系極為豐富,在“紅蘇效應”的帶動下,從2003年到2005年前后,這個只有13.7萬人口、2005年縣財政收入為6651.9萬元的小縣出現了一個水電開發高潮。

  據歐陽淼生介紹,截至2006年年初,銅鼓縣共吸引民間資本8000多萬元投入小水電建設,興建和改造電站70余座,裝機容量22000千瓦,年發電量8000余萬度,成為銅鼓縣繼木竹、建材、醫藥行業外的又一大支柱產業;銅鼓縣水電資源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開發并接近飽和,成為全省水電資源最多的縣之一。

  許多人都懷著發財致富的夢想加入了這次投資熱潮。在他們看來,開發小水電屬于“一勞永逸”,“一次投入,收益無限”。

  “越發越虧!”

  2003年,剛剛下崗的邱立程也帶著希望加入了開發小水電的熱潮。包括自己的10萬元資金在內,邱立程和別人合伙投資30多萬建成了兩家電站。但隨著電站建成并開始發電,邱立程感覺離希望越來越遠。邱立程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收回10萬元的投資已變得遙遙無期,現在電站能艱難地保本運行就很不錯了。”

  邱立程的感覺得到了多數小水電業主的認同,“越發越虧!”這句話,現在成了當地小水電業主的流行語。

  歐陽淼生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由于當時小水電修建成本太大,而大部分股東又是農民,大量的籌建資本都是靠銀行借貸和民間借貸而來,隨著當前物價上漲,銀行利息、稅收的上調,再加上工資、水資源費等開支,尤其是上網電價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提高,使得該縣小水電形成“高成本運轉,低價位收購”的現狀,導致小水電業主血本無歸;作為銅鼓縣支柱產業之一的小水電,經營難的問題日益凸顯,小水電業主還貸壓力越來越重,近兩年已沒人再對相關設施進行維修與改造。“一些貸款修建起來的電站,連利息都不足以支付,甚至有個別業主背負債務外出打工謀生。”

  2004年底,銅鼓縣水電行業協會成立,有著10年村主任履歷的歐陽淼生,被推選為銅鼓縣水電行業協會的副會長。“我們成立協會的目的,主要就是為了提升電價作斗爭。”

  電價似乎成了銅鼓縣許多小水電擺脫困境的最后一根稻草。

  都是電價惹的禍?

  “為什么我們的電價最低?”

  歐陽淼生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據他們查找到的2006年江西省發改委批復的上千座小水電的上網電價中,“唯獨銅鼓上網電價最低”,周邊其他縣市的上網電價都在0.27—0.32元/度以上,而銅鼓縣小水電上大網的電價為0.2元/度,上縣網的電價為0.2、0.21、0.24、0.25元/度不等。“審批過程中的依據是什么?為什么銅鼓的上網價最低?我們不得而知!”

  除此之外,本地各小水電上網電價不統一的狀況也讓小水電業主們很難接受。

  據記者了解,當地小水電的電價制定實行“一站一價”或者“一機(發電機)一價”制度,因此不同的小水電的上網電價有高有低,甚至出現同一座大壩上的兩家電站電價不同的現象。許多小水電業主因此懷疑:“縣供電公司隨意定價,有關系的電站電價就高,沒關系的電價就低。”

  當地電力系統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小水電的上網價格,是按照小水電的投資規模、發電總量等因素制定的,有高有低也屬正常,一座壩上的兩家電站電價不同的情況也難免出現”。

  而在小水電業主看來,供電公司的低價收購、隨意定價,以及在此電價基礎上扣除不合理的線損(縣網4%,大網6%;線損即供電網絡在傳輸電量時產生的損耗)等舉措,正是小水電難以為繼的“罪魁禍首”。

  銅鼓縣水電行業協會認為,銅鼓縣現有的80多座小水電,不僅培養了稅源,增加了社會效益,同時因為加大了電量的提供,且廉價賣給供電部門,也為縣供電公司多年的虧損填補了很大的缺口。“但在利益分配上,卻出現了牛耕田、馬吃谷的現象。供電部門一再壓價使業主無利可圖。”

  在銅鼓縣水電行業協會今年6月通過江西省發改委門戶網站呈送的《關于請求調整銅鼓縣小水電上網電價的報告》中,對于縣供電公司的這些行為,用了“層層盤剝”一詞。報告稱,從2006年6月開始,小水電業主多次找到銅鼓縣相關領導,“要求同網同價提高上網電價,但經過一年多的時間都沒有一個具體答復,總是推三阻四”。

  而作為小水電發電量的唯一收購者,縣供電公司也為此萬分“苦惱”。

  銅鼓縣供電公司2005年7月提交銅鼓縣政府的《關于服務和促進小水電資源轉化工作情況的匯報》中稱,由于農網改造資金有限,“僅考慮供用電發展建設的電網,要承擔近年來迅速發展的小水電站發電上網電力的對外輸送,顯然存在輸送困難的實際問題。加上小水電的季節性發電,號稱‘雷公’電站,豐水期發電要外送,枯水期要用電發不了,無法對供電帶來效益”。

  在供電公司看來,由民營投資新建的小水電存在許多問題:一是在開發建設中審批過于形式,對投資開發項目開發條件和能力缺乏充分的審查和評估,致使一些工程盲目上馬,匆忙開工;二是有關職能部門對民營電站工程的質量監督、招標管理等監管不力,致使水電開發在一定程度上失控,部分小水電項目投資造價過高,投資業主對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沒有清楚認識;三是電站承擔的稅費過多過重,電站寄希望上網調價,將社會負擔轉移到供電企業上來,損害了供電公司的利益,供電企業也不堪重負。

  日益激烈的沖突

  據歐陽淼生介紹,今年以來,銅鼓縣干旱少雨,小水電經營更加困難,該縣已有四五家小水電由于當初選址不佳,水流落差太小,而陸續關停;有四五家時發時停,還有兩三家每月銷售電量的收入不足千元。

  種種窘狀使一些小水電業主今年8月開始醞釀“非常行動”。為了緩解這次矛盾,銅鼓縣委縣政府召集縣供電公司、部分小水電業主、政府相關部門開協調會。一位與會的主管領導說:“2006年你們的電價由0.18元/度上調為現在0.20元/度,要不是縣供電公司經理簽字,你們的電價也不會漲。”據參加會議的一位小水電業主介紹,這句話卻激發了這次協調會的不歡而散。“我們生產的東西,定價權卻和我們無關。”這位小水電業主憤怒地說道。在他們看來,本來就應該上調的電價,卻變成了供電公司的“施舍”,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2007年6月27日,銅鼓縣水電行業協會向江西省發改委呈送《關于請求調整銅鼓縣小水電上網電價的報告》,“為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希望能得到省人民政府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敦促相關部門盡快妥善解決上網價格懸殊問題,并同時制止變相克扣電價現象,真正做到同網同價,使銅鼓小水電產業正常、穩步、健康發展”。

  6月28日,江西省發改委商價處在網站上進行了回復,稱省發改委從未接到銅鼓縣相關部門報送的要求核定批復新建電站上網電價的文件。

  “這就有鬼了!我們從2006年起多次上報的新建電站調價的要求竟然沒有上報?”歐陽淼生找到縣價格主管部門,得到的答復是:“你們的要求我們如實上報了,其他的事我們不知道。”

  小水電業主們于是懷疑物價部門并未將自己提交的調價報告上報省發改委,“造成我縣新建電站上網電價偏低的矛盾未解決、投資難以回收”。

  “我們8月份的‘非常行動’也失敗了,政府部門還是像以前一樣,只會說他們很重視,會盡快解決,但目前沒有一點進展。”一位小水電業主向記者抱怨說。

  “江西各市縣小水電上網電量計劃由省級電力公司審批下達,雖然電力公司表示敞開收購小水電的電量,但由于電力企業的壟斷地位,小水電上網仍缺乏議價權。”電監會一位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表示。

  (中標)

  除電價糾紛外,網前供電(即發電企業直接向用戶供電,亦稱直供電)也是銅鼓縣小水電與供電企業延續多年的一個重要糾紛。只不過這個糾紛,并非所有的小水電都參與其中,而主要是縣供電公司曾經的“兄弟”——縣發電公司旗下的部分小水電。對于大部分民間籌建的小水電來說,網前供電是自己根本不敢想象的“奢求”。

  發電公司與供電公司: 網前供電該不該

  “就像農民種的糧食,自己不能直接享用,還得先低價賣給糧販,再由糧販高價轉售回來才能吃到。我們自己發的電,自己不能用,還必須先以0.18元/度的價格賣給供電部門,他們再按0.98元/度賣給我們,每度電他們凈賺0.80元。我們辦公樓用的電就是這樣。而給個什么價,何時給錢,都得看糧販的臉色,糧販甚至可以隨便找個理由,扣著不給錢。”

  銅鼓縣發電公司經理林志雄向《中國經濟周刊》如此比喻發、供電企業之間的關系,表情無奈。“我們就像那可憐的農民,而供電公司就是那霸道的糧販。”

  林志雄斷言,不打破壟斷,小水電最終只有死路一條。

  而被林志雄指責的銅鼓縣供電公司也正為此“惱火”。銅鼓縣供電公司經理謝淼良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縣發電公司通過‘網前供電’和我們‘搶飯吃’,致使我們連年虧損,2001年分家當年的7-12月份,我們就虧了232.06萬元;2002年虧了111.51萬元;2003年虧了103.4萬元;2004年又虧了187.38萬元,直到2005年才扭虧為盈。”

  2001年,銅鼓縣電力行業供、發分家之后,這場關于網前供電的爭斗就開始上演。6年的爭斗使得這兩“兄弟”都有些疲倦,但目前仍沒有和解的跡象。

  2007年10月,林志雄開始向華中電監局反應情況,希望能結束這場紛爭。“如果不能解決,我們還會繼續斗爭。”林志雄說。

  分家后的自謀出路

  上世紀90年代初,電力系統的供發電企業尚未分家。和全國大部分地區一樣,銅鼓縣由于縣級電網供電能力有限、而用電需求不斷增長等原因,當時不少小水電直接將電量輸送給用戶,從而形成了網前供電,小水電建成后直至目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網前供電現象。

  當地一位電力系統人士告訴記者,網前供電意味著小水電不必通過電網而形成自己的供電區,從而發展直供客戶或者入股興辦站企來消化電量,這樣,小水電的售電價格將高于賣給供電公司的上網價格;同時,用電企業直接購買小水電的電量,價格又會比電網售電價每度低0.10元-0.20元,買賣雙方同時受益。巨大的價格差額使得企業向小水電靠攏,作為小水電業主來說,也尋求到了更大的利潤空間。

  2001年,銅鼓縣按照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逐步實行廠網分開、競價上網,健全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的政策,對發、供、用一體的縣水電公司實行了“廠網分開”,組建了“銅鼓縣供電公司”和“銅鼓縣發電公司”。銅鼓縣發電公司仍隸屬縣水務局,供電公司成為了電力系統直管單位。

  銅鼓縣發電公司是以水力發電為主業的國有企業,公司下轄大段等7座水電站,總裝機1.6萬千瓦,年均發電量在5500萬度左右。據銅鼓縣人民政府2001年6月印發的《銅鼓縣水電公司發、供分開方案》顯示,縣發電公司“負責全縣經營管理國有水電發電站,為供電公司提供電源......并可組成松散性的聯合體,發展站辦企業,可從事與電力相關的多種經營項目,盡量內部多消化電量”。這對于經營電網的供電公司而言,無疑形成了沖擊。

  隨著“兄弟”分家的落定,網前供電的矛盾開始凸現。

  據林志雄介紹,實行發、供分家后,供電部門便要求收購縣發電公司所屬電站中規模最大的大段電站,兩家談判未果后,供電部門便利用自身的壟斷優勢,開始對大段電站的上網電量進行限制,導致了該電站經常拉閘停機,且在豐水期更為頻繁。“2005年的11、12兩月,縣供電部門就多次長時間地以沒有完成大網的購電任務為由強行拉閘;同年11月11日,大段水庫要開閘泄洪,而大段電站3臺機運行,其中2臺空轉,1臺維持直供電企業用電。如果沒有這些企業,電站有水卻不能發電,整個電站就要全部停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將不堪設想;2006年3月份,又出現了幾次類似的情況,發電公司一天就要損失幾萬元。”

  “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對外尋找合作伙伴來興辦站企,消化電站部分剩余的電量,以維持企業的基本生存。”林志雄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2001年大段電站開始尋求網前供電興辦站企,公司的經營從此步入良性軌道。“如果當初沒有搞網前供電,我真不敢想象,我們公司還能不能撐到今天。2005年一年我們就上交了稅收及國資收入237萬元,歸還了向省信達公司借的債務連本帶息共1341余萬元……”

  但“嘗到甜頭”的林志雄并沒能高興太久。

  “家規”還是法規?

  2004年11月,省發改委下發《關于理順宜春市各縣級電網銷售電價,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銅鼓縣發電公司所屬各電站上網電價分別調整,大段電站為0.24元/度、其他為0.21元/度,自2004年11月20日起執行。

  但據銅鼓縣發電公司反映,目前該公司上網電價仍是1997年省物價局批準的大段電站0.21元/度,其它電站為0.18元/度。電價未上調的原因是“他們(供電公司)認為我們不該搞網前供電,影響了供電企業的效益。他們還多次要求,要把站辦企業移交給他們經營,否則便不按調整后的電價結算。”

  林志雄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一直以來,公司只有大段一座電站存在網前供電,但卻殃及了公司其它幾座電站。“從2004年價格調整到現在,他們少支付我們190多萬元電費。這對于一個縣辦發電企業來說,簡直是致命性的重創。2006年公司經營難以為繼,270余人的正常工資不能發放,發電機及設備因缺乏資金得不到正常的維護。”

  “我們沒有跟發電公司過不去,倒是他們有錯在先,非法經營網前供電。”銅鼓縣供電公司經理謝淼良認為,他們對發電公司采取措施是出于兩點理由:一是發電企業的“網前供電”違反了江西省經貿委和江西省電力公司聯合下發的贛經貿電能發[2002]123號文件規定,“對小水電出口附近自行發展用戶,實行‘網前供電’的行為要堅決制止”;二是發電企業的“網前供電”導致了供電企業的虧損。

  銅鼓縣供電公司2002年1月提交銅鼓縣政府的《關于要求制止發電企業興辦小型電爐煉鐵等企業的請示》中稱,據實地調查,“發電公司自分家后,便大張旗鼓興建高耗能小型電爐煉鐵廠,一些鄉辦電站也紛紛效顰,大興土木”;這些站企“均屬高耗能設備,工藝技術落后、浪費資源”。

  2005年7月銅鼓縣供電公司提交銅鼓縣政府的《關于服務和促進小水電資源轉化工作情況的匯報》中稱,縣發電公司大段電站擅自違法違規大力發展網前直供電,并以自行制定的低電價向直供用戶供電,嚴重影響了縣電網規劃和電網建設,使得電網安全、用戶用電需求得不到保障,同時網前供電削弱了小水電大縣的水電資源優勢,增加了縣電網調度的難度,長期下去,將擾亂正常的供電秩序,形成不正當競爭。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發電企業人士認為,這只不過是供電企業以缺乏法律依據的“家規”制肘發電企業進行“網前供電”。

  據其介紹,國務院2002年出臺《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規定“開放電力市場,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發電企業向較大用電量的用戶和配電網直接供電的試點工作。”2006年,江西省發改委也曾向媒體表示:“省里一直鼓勵水電資源豐富的地方利用此優勢發展縣域經濟,鼓勵小水電盡量不上大電網,在當地消化。”

  政府的無奈

  “政府多次出面協調了,但問題至今未得到解決。”當地政府部門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對政府來說,電廠、供電企業、用電客戶都是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據銅鼓縣發電公司經理林志雄介紹,早在2001年,銅鼓縣政府就組織縣發電公司及投資商到廣東的清遠、連州等地考察發展小水電,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興辦小水電。之后,銅鼓的小水電發展有了一次大的跨越。銅鼓縣發電公司探索出了一條“以電興工、以電招商”路子,2005年前后,在浙、湘及本省相繼引進了8家企業來銅鼓投資辦廠,共引進資金達3000余萬元。“引進的銀粉廠項目還得到了省市政府的支持”,林志雄表示。2005年,銅鼓縣政府招商引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績”,實際進資8.99億元。

  “如果銅鼓的電不比別處便宜,我們憑什么跑到這山溝溝來投資?”瀏陽客商李良明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我來銅鼓投資辦廠,看重的就是這里的電價優勢。特別是發電公司的直供電要比供電公司的便宜許多,每年可為我廠節省300萬元左右的電費。如此,可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及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從現實意義上講,‘網前供電’為用戶提供了用電選擇權,誰的便宜就用誰的。”

  而銅鼓縣供電公司認為,縣政府為了加快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小水電資源優勢,引入高耗能企業,要求供電企業實行優惠供用電,加重了供電企業的經營負擔和壓力。同時,網前供電造成供電秩序和電價混亂,破壞了全縣水電資源的合理配置,并不利于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江西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麻智輝教授認為,如今,江西已不再具備土地和人力方面的優勢了,但電力資源優勢依然明顯。尤其一些缺乏區位優勢的地方,縣域經濟對小水電的依賴性很強。因而,“網前供電”有利于招商引資,成為地方政府招商訴求下不可或缺的籌碼。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更多的小水電在供電公司壓力下慢慢地放棄了網前供電這一致富捷徑,小水電業主和供電公司矛盾加劇,上漲電價呼聲越來越高;而作為政府縣域經濟優勢的電價在逐漸消失。”電監會華中監管局一位人士表示。

  銅鼓縣某主要領導接受《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采訪時無奈地說:“兩家的糾紛由來已久,因供電企業是條管單位,縣政府出面協調了幾次都無濟于事,這對縣里發展經濟會產生不良的影響。但這事不解決是不行的。我個人覺得,做人和做事都是一個道理:前半夜想自己,后半夜就應想想別人。大家都是企業,都要維持經營,職工也都要吃飯,所以,我希望供電部門能以高姿態來對待此事。大家最好找到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來徹底化解夙怨。”

  紛爭不只在銅鼓

  日前,國家電力監管部門已組織人員前往銅鼓調查這場持續6年的紛爭,該部門有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表示,此事正在協商解決中。“網前供電的確是電力體制留下的一個漏洞,對網前供電沒有明確到底是行或者不行,發電企業和供電公司都認為自己做的對,如果相關法律仍得不到梳理或者明確,這個爭斗將會一直持續下去。”

  10月底,記者在江西采訪時,某地水務局局長一再向記者解釋:“小水電站的管理職能應該在縣經貿局,當時成立水電行業協會時,他們(小水電站)只是掛靠在我們水務局。”

  江西水利廳相關人士則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2000年江西省機構改革時,將省水利廳的水電管理職能劃出移交省經貿委,但省經貿委的“三定”方案(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中又沒有水電管理職能,從而造成管理職能缺位,一些地方出現劃走水利部門管理水電職能、撤銷水利部門管理水電機構的現象,嚴重削弱了水利系統水電行業管理,使得水電及農村電氣化工作產生混亂,也直接導致了近年來屢禁不止的“四無”(無批準、無驗收、無設計、無管理)電站的頻現。

  “雙方矛盾越積越深,我們也想盡早把這事了了,以免兩敗俱傷。”銅鼓縣供電公司經理謝淼良有些疲倦地說到。

  小水電:

  小型水電站的簡稱。其裝機容量規模因各國國情而異,如美國的小水電定為裝機容量15000千瓦及以下,日本、挪威為10000千瓦及以下,

土耳其為5000千瓦及以下。中國的小水電在現階段是指由地方、集體或個人集資興辦與經營管理的,裝機容量25000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和配套的地方供電電網。

  (來源: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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