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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嚴打非法集資受群眾歡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00:38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李立平 非法集資作為非法金融業務的一種,由于其屬于違法行為,參與非法集資當事人遭受的經濟損失,需要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可能使當事人血本無歸。非法集資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甚至造成局部地區社會治安動蕩。寧夏金融辦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動,發現一起,取締一起,不僅優化了當地的金融生態環境,還由于其切實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受到群眾的信任和擁護。 為了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非法集資的真面目,遠離非法集資的陷阱,今年3月,寧夏金融辦起草了《關于提醒城鄉居民警惕非法集資活動的公告》,通過網絡、報紙、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連續播發了3天;在各市、縣(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和各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共張貼《公告》2.4萬份;向全區手機用戶發送短信110萬條。8月3日,寧夏金融辦主任尹全洲就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等問題回答了《寧夏日報》記者提問,為依法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9月,寧夏金融辦在全自治區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金融政策法規宣講活動,通過深入宣傳有關金融政策和法規,解剖典型案例,在全自治區形成了“學金融、懂金融、用金融、促金融”的良好氛圍。 從3月份至今,由寧夏金融辦、寧夏公安廳、寧夏銀監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先后赴銀川、石嘴山、中衛等地對寧夏商聯公司等8家涉嫌非法集資的公司進行了查處,不僅挽回了大量集資戶的損失,更使不少潛在風險解決于萌芽狀態,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據了解,最引人關注的寧夏商聯公司非法集資事件,涉案金額1879萬元,涉及群眾313戶,且受害投資者中多數是離退休職工、下崗職工和失地農民等弱勢群體。2004年8月,該公司發布廣告:“最低投資2.5萬元,每年穩獲10%超高稅后純收益,期滿還本,本利雙豐收”。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該公司超越經營范圍,以出售尚未開工的寧夏商會大廈商鋪經營權、承諾給予高額回報的方式,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在處置寧夏商聯公司非法集資的風險時,自治區金融辦從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治高度出發,堅持以服務人民為宗旨,關注民生、情系群眾,對來訪群眾講政策、講感情、講方法,體現出高度的政治覺悟、政策性和執行力,并徹底兌付了集資群眾的集資款,10月12日,隨著最后229萬元集資款的退付,寧夏商聯公司非法集資風險案處置完結。 10月22日,為了表達對寧夏金融辦采取得力措施,挽回集資經濟損失的深厚謝意,313名集資群眾聯合向寧夏金融辦贈送了題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錦旗,自治區金融辦主任尹全洲接受了錦旗。 寧夏自治區金融辦主任尹全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非法集資主要是利用人們渴望致富的心理,以短期內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人們進行投資,騙取投資者錢財。參與非法集資或其他非法金融活動,不受法律保護,廣大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要仔細甄別,慎重選擇,謹防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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