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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提高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房保障資金比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07:19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韓潔)財政部有關負責人27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近日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新增了三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渠道,其中明確提高了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比例。 根據這一管理辦法,今后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比例從原來的5%左右提高到不少于10%。 管理辦法還明確,除中央財政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補助資金以外,省級財政預算也要相應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進一步增加了資金來源。 此外,今后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全部余額均要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對此,財政部表示,主要是考慮近幾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未完全落實到位。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截至2006年底,賬上各地約有80億元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因此這部分資金必須按照規定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同時,部分地區省直住房公積金分中心產生的增值收益在扣除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也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拓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渠道體現了中國政府對困難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重視。中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設始于1999年,至今已經實施了近8年。 據有關部門統計,近8年來,雖然全國656個城市中已有近78%的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但由于廉租住房保障底數不清,加上各級政府財力有限等原因,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展緩慢,只有54.7萬戶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 今年8月份,國務院要求切實加大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力度。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重要前提條件之一是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于確保廉租住房資金落實到位,進一步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進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開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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