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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由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低收入家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21:55 CCTV《經濟信息聯播》
建設部等9部委昨天聯合發布了《廉租住房保障辦法》,首次將廉租房的覆蓋范圍由住房困難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了范圍更廣的“低收入家庭”。辦法將從12月1日起實施。 新辦法首次明確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據建設部測算,目前全國人均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近1000萬戶,這些家庭今后也將成為廉租住房保障的主要對象。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仍是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對于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將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實物配租的房源。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應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辦法還明確了廉租房的補貼標準,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將由各地政府來確定。實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 此外,新辦法對廉租房的退出機制進行了明確,規定廉租住房租戶不得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如果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或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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