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國資委在全國率先出臺省屬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及董事評價辦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8:51 國資委網站
為科學評價省屬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和董事,近日,江蘇省國資委出臺了《省屬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及董事評價辦法》。該辦法把董事會運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作為評價重點,主要內容包括董事會工作機構設置、制度建設、日常運行、決策效果以及對經理層的考核與管理等。董事會評價結果分為良好、一般、較差三個等次。企業董事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評為較差等次:董事會決議違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董事會決議違背出資人意志或者對出資人隱瞞公司重大事項、提供虛假信息;不積極維護出資人利益,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決策失誤,導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違反公司章程規定。對評價等次為較差的董事會,將予以改組。
董事評價重點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平價,主要內容包括職業操守、履職能力、勤勉程度、工作實績、廉潔從業等。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評價為不稱職等次:泄露任職公司商業秘密,損害公司合法權益;嚴重違反任職公司工作程序或辦事規則;一年內出席董事會會議(含專門委員會會議)的次數少于會議總數的四分之三;對董事會決議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或者明顯損害出資人、任職公司和職工群眾合法權益,或者因董事會決策失誤導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董事本人表決時未投反對票;履行董事職責過程中接受不正當利益,或者利用董事職務謀取私利。對評價等次為不稱職的董事,將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