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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卷逃案頻現第三方監管待破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0:27 第一財經日報
翟宇 深圳中天置業老板卷款潛逃事件,使那些在購房者心中早已沒有多少誠信形象的房產中介公司再次蒙上了一層陰影。而此事更使部分業界人士緊急呼吁,建立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的制度。 21世紀不動產杭州區域分部執行總裁葉宏偉在得知深圳中天事件后提醒記者,在中天事件之前,出現過較其規模更大的房產中介公司老板卷款潛逃的事件。他試圖說明,以中天事件來證明整個房產中介行業的問題,似乎代表性不太夠。 在查閱了以往全國范圍內發生一系列類似事件后,記者發現,到中天事件為止,已經連續3年的秋天都爆發了較大規模的房產中介公司卷款潛逃的惡性事件。 這三起事件是:2005年秋天,安徽省規模最大的房產中介桃園房產老板卷款失蹤,涉及金額6000余萬元;2006年金秋,天津市匯眾房產一夜之間全線停業,1.5億元房款不翼而飛;時隔一年之后,深圳中天置業老板亦一夜之間消失,到目前為止,涉案金額仍不詳。 實際上,這3年的秋天,都是全國房地產市場在宏觀調控的政策下,正處于觀望氣氛濃重的時期。雖然一位從業多年的中介代理人員并不認為市場因素是導致這類事情頻發的關鍵性因素,但他仍對記者表示,市場成交量縮減確實會對中介代理的心理產生影響。 另據記者了解,在深圳中天事件發生之前半個月,福建省的福州誠業房產也發生了老板卷款“蒸發”的事情。盡管建設部與中國人民銀行早于今年1月22日已聯合發布有關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二手房資金管理制度,但因為各種原因,各地對該項制度的推進相對緩慢。而對交易資金的疏于監管,正是中介卷款潛逃事件屢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據了解,北京已有部分中介代理公司與銀行簽訂協議,由銀行擔任“第三方”,對買賣雙方的資金來往進行監管,中介代理公司無權動用這筆資金。 目前,建設銀行已與北京鏈家·寶業房地產經紀公司進行了相關合作,而建設銀行在這種交易資金的托管業務中,將對一定額度的交易收取千分之五到千分之一的費用。 記者還了解到,早在2003年4月1日,杭州市已推出房款保障機制。這個由杭州市房管局推動的保證金賬戶制度,要求客戶在中介公司買賣二手房時,房屋買賣雙方、中介公司以及銀行四方必須共同簽署一份房款監督支付協議,規定買方將購房資金存入銀行的專有賬戶,并由銀行予以凍結。 據葉宏偉介紹,每一次動用這筆資金,都必須由上述簽署協議的四方同時簽字。與北京模式更大的不同在于,銀行在其中并不收取任何費用。杭州某中介公司高層告訴記者,這種保證金賬戶雖然不能完全杜絕中介卷款潛逃的事件發生,但已將可能性降至最低。他同時表示,這種制度的推行,關鍵在于政府管理部門的態度。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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