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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企業減排動力 官員建議基金增持環境友好型企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0:25 第一財經日報
章軻 如何為企業節能減排提供內部動力?日前有官員建議,可運用股市,在試點的基礎上出臺硬性措施,讓基金公司和機構在建倉時,要持有一定比例的環境友好型企業的股票。 “年末歲尾,正是基金公司和主力機構調倉的重要時機,如果從政策上鼓勵他們多建環境友好型企業的倉,減持一些違法排污企業的倉,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方面作出實質性努力,這必將大大推動節能減排工作。”17日,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主任孫佑海博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說。 孫佑海當日參加了“2007第三屆綠色財富(中國)論壇”,在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時,孫佑海表示,為解決行政控制性規定多、經濟激勵性規定少的問題,今后全國人大在環境資源立法時將更多地運用財政、稅收、價格等手段,為企業自覺開展節能減排提供內在動力。 孫佑海告訴記者,最近一段時間,他一直在考慮如何運用股市的力量,推動企業節能減排。 孫佑海認為,應該把法律的強制和引導手段、部門的行政管理手段和股民的股市投資手段有機地結合起來,推動企業下大力氣搞好節能減排,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企業。 “當然,僅有號召還不夠。作為股民,投資是要追求經濟效益的。”孫佑海建議證監會采取三個方面的措施: 作為國務院下屬機構,證監會要配合環保總局、發改委等部門認真做好推進企業節能減排的宣傳和調控工作,把協助依法懲處企業違法排污行為作為證監會的一項重要工作,為環保執法機構查處違法排污的上市公司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在審查公司上市或者擴大融資規模時,要把企業在節能減排、環境友好等方面的表現情況,作為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或增資擴股的硬性條件之一; 在基金公司和主力機構建倉、增倉時,要從政策上鼓勵他們多建環境友好型企業的倉,減少違法排污企業的倉。可否根據我國的國情,在試點的基礎上,拿出一兩條硬性措施,讓基金公司和機構在建倉時,要持有一定比例的環境友好型企業的股票,并列入監管內容。 他表示,雖從目前來看,投資環境友好型企業收益不一定很高,但從長遠看,環境友好型企業大有希望。從黨的十七大后環境資源政策的走向著眼,環境友好型企業必將前程似錦,而那些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因國家稅收、價格、收費、嚴格執法等一系列新政的出臺,必將因成本提高和不斷受罰而難以維持。 孫佑海特別指出,眼下某些高消耗高污染企業的股價一路走高,吸引了大量股民投資,這不僅不利于環境保護,也不利于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推進。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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